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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番禺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

发布时间:2019-05-27 浏览量:42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5-27/2019-07-26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人才经费资助

  对入选的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分120万元、100万元和80万元三个等次给予人才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团队成员的工薪补助、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分两期拨付,首期50%经费,已注册企业的在评审通过后拨付,未注册企业的在完成企业登记注册及人员到岗后拨付;剩余50%经费在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

  (二)项目经费资助

  资助额度原则上按评审通过的项目预算的50%确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一等奖最高1000万元,二等奖最高800万元,三等奖最高500万元。分三期拨付,项目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30%经费;项目验收通过后(技术指标达到预期、项目研发产品实现产业化规模生产),拨付50%经费;项目实施5年内其研发产品累计销售收入达到预期目标的,拨付其余20%经费。

  (三)工作支持

  优先推荐省市国家上级科技立项支持。


扶持领域

  商贸服务、金融保险、通用设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汽车、电子电器、灯光音响、珠宝首饰、都市型现代农业等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人是在番禺区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中工作的创新团队。申报单位是在番禺区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省、市科技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申报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创新领军团队是指在番禺区重点产业领域从事先进技术研究,具有丰富科研经验和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善于研发转化先进技术成果、创制国际国内或行业技术标准,在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承担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攻关项目的优秀创新团队。

  创新领军团队分为:新引进创新领军团队和存量创新领军团队。

  (一)新引进创新领军团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团队必须在申报单位承担具体、明确的创新项目,项目领域符合番禺区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创新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

  2.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均具有良好的知识和专业背景,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已有一定合作基础且入选后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3.团队带头人拥有技术成熟度较高的国内外发明专利,或曾主持(承担)国内外重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现(拟)担任申报单位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

  4.团队带头人在申报单位已工作时间不超过3年,或承诺入选后6个月内加入申报单位。入选创新领军团队后与该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团队带头人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6个月。

  5.团队成员须在番禺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或承诺完成企业登记注册后,团队成员在番禺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对落户番禺的港澳创新团队成员可以适当放宽。

  6.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软硬件条件和充足的研发投入,承诺投入团队研发项目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须为自筹资金),能为入选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

  (二)存量创新领军团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该团队所在企业已在番禺区工商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3年以上,企业年研发经费投入5000万元以上,被评为“独角兽”、“未来独角兽”、上市企业、地方贡献排名全区前100的企业(房地产除外)等企业可适当放宽年研发经费投入至3000万元以上。

  2.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带头人已在申报单位工作3年以上,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6个月。

  3.团队成员须在番禺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

  4.团队承担的创新项目符合番禺区产业导向,对于企业的挖潜增效和转型升级有较大推动作用,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能体现出较大的创新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


申报材料

       (一)《2019年番禺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申报书》。

  (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下同),一般应包括:

  1.团队成员(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明;

  (3)现任职务(职称)证明材料(未正式到岗者除外),以及过往在国内外担任的重要职务的相关证明;

  (4)申报书中列举的团队成员所主持或参加的科研项目(创业项目)证明;

  (5)申报书中列举的团队成员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

  (6)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证明材料;

  (7)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合作基础证明材料;

  (8)在番禺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9)商业计划书

  2.申报创新领军团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是经省、市科技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需提交通过认定证明文件;

  (2)近3个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未满3年则提供成立以来年度审计报告);

  (3)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合同(合同需明确每年在申报单位累计工作时间);

  (4)新引进创新团队已加入申报单位的需提供《番禺区新引进团队申报单位承诺书》,未加入申报单位的需提供《番禺区新引进团队承诺书》。

  (5)存量创新团队申报单位需提供企业年研发经费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符合适当放宽条件的企业提供年研发经费投入3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6)如获上级创新领军团队认定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番禺区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及服务年限承诺书;

  (四)申报书中列举的奖励证书、代表性成果、行业与市场影响力和其他能证明领军团队水平、能力的材料,申报人所在企业、单位拥有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

  (五)组织申报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报时间

2019年5月27日至7月26日下午5:00

申报流程

       (一)申报。项目材料须按要求提供并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用A4规格纸双面排版。纸质材料文件须提供一式7份(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必要时核对原件),打印后装订成册并盖章,对纸质材料通过PDF格式扫描后提交电子文档。所有材料在申报截止时间前送至受理地点,逾期概不受理;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二)初审。受理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审查过程中提出修正或补充内容。

  (三)评审。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四)公示。入选名单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番禺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拨付。番禺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与入选者签订合同,并向入选者颁发证书以及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联系方式

       (一)广州市番禺区科工商信局科技规划科

  地址: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口岸大街11号201室

  联系人:喻俊,郭婉君

  咨询电话:84820844,84826039

  (二)广州市智汇谷人才联盟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番禺区广州大学城青蓝街28号创智大厦2、3栋一层

  联系人:杨丽真

  咨询电话:18620537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