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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番禺区高层次人才补贴

发布时间:2019-05-27 浏览量:96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6-07/2021-08-06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一)对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生活津贴,分2年等额拨付。已获番禺区高层次人才补贴,重新认定为更高层次人才的给予差额补贴。

  (二)对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按不超过广州市资助补贴资金的50%予以资助并按培养期拨付。

  区属单位柔性引进的广州市杰出专家和广州市优秀专家,经审核,可按本条对应标准的50%给予资助。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番禺区企业中工作(含区属单位柔性引进的广州市杰出专家和广州市优秀专家),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须持有“广州市高层次人才”A类证书或B类证书;

  (二)获得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荣誉称号(培养期内)。


申报材料

  (一)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二)“广州市高层次人才”A类证书、“广州市高层次人才”B类证书、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荣誉证书;

  (三)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组织信用代码证;

  (四)申报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五)2020年度申报人缴交社保情况证明。


申报时间

  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8月6日

申报流程

  (一)单位注册登记。单位经办人登陆广州市番禺区“1+4”产业人才政策申报系统(http://b.pyrc.com.cn/pyrsj/),在线填写上传《法人单位用户申请单》,待系统通过授权后完善单位相关信息,完成注册登记。

  (二)个人申报。个人登陆系统,选择申报单位后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上传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材料可以gif、jpg、pdf、doc等格式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且清晰可辨。

  (三)审核。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至区人社局审核,对需修正或补充的,逐层退回由申报人进行修改。审核通过后,申报人须在线生成申报书,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上传。

  (四)审定。将拟入选名单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公示。向社会公示拟补贴高层次人才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选者按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六)拨付。按相关规定分期拨付资金。

联系方式

       区人社局联系电话:84636139、83633199,区科工商信局联系电话:84820844、84826039;区投资促进中心联系电话:8464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