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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珠区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表于:2024-02-22 关注 

  关于印发海珠区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区属各单位、各项目业主单位:

  《海珠区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业经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2024年区重点建设项目共59个,年度计划投资202.8亿元。为确保实现全年重点项目投资建设任务,现提出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落实项目业主单位主体责任

  各项目业主单位要切实履行建设责任,加强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科学安排施工计划,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快项目建设;主动联系有关部门、街道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竣工、续建项目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年度投资及工程计划目标;新开工项目要力争9月底前全部实现开工建设;前期项目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善报批报建等前期手续,力争早日开工。

 

  二、切实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一)各项目主管部门、各街道要主动靠前作为、积极调度服务,协调推进好各负责领域项目建设工作,会同项目业主单位全面掌握项目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提升项目成熟度,结合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和年度计划投资规模,科学合理制定项目关键节点计划和具体工作措施,及早发现制约项目推进的关键问题。针对新开工项目要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前期工作,以推动项目正式开工为目标,倒排项目投资备案、建筑规划、施工许可等关键环节计划,积极创造开工条件,并指导项目做好纳统工作;针对竣工、续建项目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合力推动项目建设,确保项目科学有序施工,全力完成年度投资和建设计划;针对前期项目要提前介入,主动协调各职能部门提高审批效率,推动项目尽快动工。

  (二)各审批职能部门要靠前主动服务,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做好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建筑规划、配套设施、人才引进、环境整治等保障工作。加强安全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安全、整洁、有序。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区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信息月报制度,由项目主管单位统筹,督促各项目业主单位指定项目联络员,于每月4日前登录“广州市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填写项目完成投资额、工程形象进度等主要信息,更新项目关键节点办理情况,上传项目最新施工现场图片,并梳理填写项目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计划新开工项目、竣工项目要重点反馈开工、完工等关键节点进展情况。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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