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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于:2022-11-03 关注 

 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人保财险广东分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

  《广州市南沙区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反映。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2日


  广州市南沙区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农〔202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我市贯彻落实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穗财金〔2021〕17号),落实“扩面、增品、提标”要求,提高广大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投保积极性,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顺利完成省市下达任务指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但其天生弱质性和在市场竞争中的不利地位决定其需要政府和市场力量的保护和支撑。随着人才、资金、科技、设施等现代发展要素日益向农业农村聚集,其投资风险的保障需求也随之增长。当前,我区农业投保率不高的原因在于现行保险金额和品种远落后于实际生产需要。为此,结合我区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提高保险金额、增加保险品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任务目标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我市贯彻落实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穗财金〔2021〕17号),下达我区农业保险深度目标为3%。


  三、承担单位

  根据市《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2023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服务区域及险种的通知》,自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负责我区淡水水产和岭南水果的投保工作,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负责我区蔬菜、花卉苗木、水稻、玉米、大棚、能繁母猪、生猪、家禽等的投保工作。期满后,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四、工作措施

  为落实“扩面、增品、提标”的有关要求,南沙区在实施《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农〔2021〕19号)的基础上,从区内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农民投保意愿不高、投保率低、险种少的实际问题,提出工作措施,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保障水平。

  (一)提高保险金额标准

  结合区内农业生产实际成本、产值、以往受灾理赔情况等,以下品种设置两档保额,费率按照市方案规定不变,相应提高保险费用,投保人自主选择保额标准进行投保:甘蔗设1500元/亩、8000元/亩两档,常年蔬菜设4800元/亩、6500元/亩两档,香蕉、木瓜、番石榴均设3000元/亩、6000元/亩两档(见附件1)。蔬菜气象指数保险每次出险,理赔标准相应提高,按照提标后保额与原保额的比例发放保险赔偿。同一险种如遇上级调整保额及补助的,按就高不重叠的原则予以支持。

  (二)扩大水产品保险覆盖面

  从我区水产养殖实际情况出发,依据第三方专业机构调研数据为基础,优化保险险种设计,在市编制的《主要水产品养殖物化成本分类明细表》的基础上,调整部分鱼类的养殖物化成本,并增加花鳗鲡、太阳鱼、鲫鱼、瘦身草鱼等本地特色水产品种,制定《南沙区水产品养殖物化成本分类明细表》(见附件2)。每亩放养数量、鱼获期每单位成品重量表上设定值供参考,每亩产量(每亩放养数量*鱼获期每单位成品重量)、每单位种苗单价、每单位养殖费用成本、每亩保险金额以表上设定值为投保上限。保额、费率的计算方式按照市方案规定不变。同一险种如遇上级调整保额及补助的,按就高不重叠的原则予以支持。

  (三)出台创新险种

  1.虾蟹气象指数保险。针对对虾、青蟹等本地特色水产品本地特色水产品种,制定《南沙区虾蟹气象指数保险方案(试行)》(见附件3),设立12500元/亩、15000元/亩、17500元/亩三档,由投保人自主选择分档投保,以气象指数作为出险理赔依据。参照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比例,区财政按保费的90%予以补助。

  2.水产苗种保险。针对本地水产苗种繁育的抗风险需求,依据第三方专业机构调研数据为基础,制定《南沙区水产苗种保险方案(试行)》(见附件4),对一类鱼种:草鱼、鲫鱼、鲮鱼、黄颡鱼、罗非鱼及所有虾类,设立工厂化育苗保额2000元/立方米,池塘育苗保额10000元/亩;二类鱼种:桂花鱼、加州鲈、黄鳍鲷、生鱼等其他优质鱼类,设立工厂化育苗保额4000元/立方米,池塘育苗保额20000元/亩。参照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比例,区财政按保费的90%予以补助。

  为满足更多个性化涉农保障需求,鼓励出台创新险种,支持建立创新险种试点,取得一定成效后,报广州市南沙区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审定通过,有关保障经费从区农业农村局有关政策性农业保险预算经费中调剂解决。

  (四)提高种植类作物低温冻害起赔温度

  在市方案规定的基础上,考虑到本地以种植香蕉、木瓜等热带作物为主,易受低温条件影响造成减产损失,现将区内种植品种理赔条件从0。C调整为5。C,保险费率不变。

  (五)支持建立基层协保体系

  为完善基层协保队伍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镇(街)建立镇级协保机构试点,并从熟悉本地农业生产、具备农业知识的人员中择优扩充协保人员队伍,协同开展宣传发动、投保验标、定损勘察等业务工作,推进辖内全域应保尽保。按照《南沙区现代农业增量提质若干措施》要求,对政策性保险投保率达到70%以上的村,按保费的10%给予村集体投保奖励,每村每年最高奖励10万元。由镇(街)财政统一承担农户应缴保费,经辖内各村同意,并制定印发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的,投保奖励资金可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统筹使用。

  (六)优化投保理赔全过程服务

  完善区、镇、村三级基层协保体系建设,加大宣传宣讲力度。承保单位要加大人力和技术投入,吸收本地劳动力,强化协保人员专业培训。从农民大众实际出发,应用APP投保、无人机、遥感测绘等高科技手段,进一步简化投保验标、定损理赔的流程手续。投保前要做好相关政策和保险方案的解读释疑,定损后20天内完成赔付结算。积极与气象、金融等部门对接,主动介入灾前预警防御、灾中参与救援、灾后快速理赔并协同复产等,减轻农业经济损失。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