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关于公布2020年东莞市清洁生产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十三五”绿色清洁生产工作推行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7〕3 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 号)等有关规定,经专家验收、社会公示等流程,现认定东莞烨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247家企业(详见附件)为2020年东莞市清洁生产企业(第二批),并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从通过现场验收之日起不超过5 年。
上述企业请按照有关规定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在有效期届满前,应按有关程序要求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并申请主管部门的审核验收。有效期届满后未通过审核验收的,东莞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自动取消。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27日
(联系人:李婉婵,联系电话:2168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