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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项目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11-07 浏览量:19631 收藏

公示原文

关于2017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制定了2017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项目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11月7日--11月13 日(共7天)。如对项目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服贸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商务厅 曾增 020-38819861

  省财政厅 符特 020-83170438

名单公示: 共 企业 ,资助总额: 万元,单笔最高: 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项目 / 课题 / 其他 资助金额(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项目 / 课题 / 其他 资助金额(万元)
1 欧姆龙(广州)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35.13
2 简柏特(佛山)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35.11
3 广东信海建筑有限公司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35
4 广东肇庆动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35
5 中山市琪朗灯饰厂有限公司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35
6 广东佳明电器有限公司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35
7 佛山市必硕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35
8 宏杰内衣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35
9 汕头市华莎驰家具家饰有限公司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35
10 广州德捷科技有限公司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35

政策依据

2014-04-09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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