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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2019年广州市番禺区成长型企业人才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9-05-27 浏览量:156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5-27/2019-07-25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人才补贴
  • 资助金额 :
      2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2019年广州市番禺区成长型企业人才补贴申报指南

 

  一、发布依据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番发〔2016〕11号)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番禺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支持制度>和<番禺区产业领军人才贡献奖励制度>的通知》(番组〔2016〕99号)

 

  二、适用范围

  在2018年已在我区登记在册的规模以下企业,且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中,综合考虑企业经济效益、成长速度、区域贡献、产业方向等因素,评选出业绩优异人才,给予成长型企业人才补贴,并授予“成长型企业人才”荣誉称号。番禺区成长型企业人才每年评定1次,每次原则上不超过20名。评选对象不受户籍和身份限制。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是2018年经我区认定为成长型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申报单位连续全职工作且依法纳税均满1年(指申报人在2018年5月27日前入职),现任申报单位董事长或总经理。申报人须在番禺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对落户番禺的港澳人才可以放宽此条件限制。

  申报单位是在我区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一套表综合统计制度》,认定的成长型企业(具体以2018年核定全区规模以下返规模以上企业名单为准)。申报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符合《广州市番禺区产业领军人才贡献奖励制度》规定的相关要求。

 

  四、 补贴待遇

  人才经费资助。给予2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分三期拨付,首期40%经费在评审通过后拨付,评选第二年入选者尚在申报单位任职且企业仍保持在规模以上的再拨付30%,评选第三年入选者尚在申报单位任职且企业仍保持在规模以上的拨付其余30%。

 

  五、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番禺区成长型企业人才补贴申报书》;

  (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下同),一般应包括:

  1.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明;

  3.主持(参与)过的主要工作证明材料;

  4.2018年度申报单位在番禺区纳税及主营业务收入证明材料;

  5.2018年度申报人在番禺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港澳人才不受此限制);

  6.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组织信用代码证;

  7.其他相关材料。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申报人登陆“广州市番禺区成长型企业人才补贴申报系统”(http://b.pyrc.com.cn/pyrsj/),在线填写《广州市番禺区成长型企业人才补贴申报书》,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上传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材料可以gif、jpg、pdf、doc等格式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且清晰可辨。

  (二)初审。经办部门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审查过程提出需修正或补充的事项,直接通知申报人在网上修改。

  (三)审核。形式审查通过后,由申报人自行制作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1份(直接从申报系统导出并打印);附件证明材料一式1份(单独装订成册,需编写页码和目录,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必要时核对原件)。申报材料须由申报单位审核盖章后,送至受理地点。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四)评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确定拟入选成长型企业人才名单。

  (五)审定。将拟入选名单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公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拟入选成长型企业人才名单,公示期7天。

  (七)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向入选者颁发证书以及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七、申报时间

  2019年广州市番禺区成长型企业人才补贴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5 月 27 日至 7 月25 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八、受理窗口

  (一)广州市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10号番禺人才办公大 楼1403室(市桥汽车站正门南侧)

  联系人:龚小鸿、何楚仪、刘静

  咨询电话:37759118、37759119

  (二)广州市智汇谷人才联盟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大学城青蓝街28号创智大厦

  联系人:杨丽真

  咨询电话:18620537201

 

  九、有关说明

  (一)同时申报《番禺区产业领军人才贡献奖励制度》中其他项目并通过评审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补贴。

  (二)符合《番禺区产业领军人才贡献奖励制度》的扶持条件,又同时符合番禺区内有关同类扶持办法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三)每家企业给予1个名额,且仅在首次从规模以下成长为规模以上时享受本项补贴。

  (四)获得广州市番禺区成长型企业人才补贴的个人,须承诺自获得补贴年度起的5年内在番禺区服务、工作。如违反本条规定的,按比例收回有关补贴。

  (五)各专项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经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已经获得补贴的,对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撤销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记入不良诚信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番禺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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