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科学技术   陕西不断完善2019年度科学技术奖励体系

陕西不断完善2019年度科学技术奖励体系

发表于:2019-05-28 关注 

发布会现场


5月23日,陕西省委宣传部与陕西省委改革办共同举办“全面深化改革”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陕西省科技厅副厅长赵怀斌出席。

赵怀斌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精神,我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主要有优化奖种结构、调整奖励对象、改变评审机制、实行提名制、强化科技奖励荣誉性等主要事项。

在优化省科学技术奖的奖种结构方面,改革后,陕西省的科学技术奖励奖种结构调整为5类,分别为: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简称“三大奖”)和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其中,陕西省最高科学技术奖主要授予在本省从事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转化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或组织;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本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同时,调整奖励对象要求。三大奖奖励对象由“公民”改为“个人”。对奖励对象的调整,将进一步拓宽对奖励对象国籍的限制,在吸引和凝聚各类人才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在改变评审机制方面,陕西省建立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分类制定各奖种及其相应等级的评价标准,确保获奖项目质量;按照陕西省的综合科技实力和国家对科技奖励“提质控量”的要求,限定本省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不超过3项,三大奖数量每年不超过26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30项;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年不超过2项。

赵怀斌表示:我们坚持“物质利益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突出精神激励”的原则,适当提高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增强获奖科技人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陕西省最高科学技术奖奖金数额由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全部属获奖人个人或组织所得;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奖金由6万元、3万元、1万元分别提高至20万元、5万元、2万元;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