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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创新技术项目

发布时间:2024-02-20 浏览量:4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2-07/2024-03-22
  • 项目类型 :
      农业科技/农业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前补助,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事后补助

  1.申报并通过第一批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创新技术项目的企业,给予其参与该项目所投入的养殖保险费用全额补贴及养殖成本2%的贷款贴息,每个申报主体可获得最高贴息额度为100万元;对于积极参与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创新技术项目的企业,经地市推荐及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可享受参与该项目所包含的养殖保险费用最高全额补贴及不超过养殖成本2%的贷款贴息,每个申报主体可获得最高贴息额度为20万元。

  2.标准网箱数额核定:以周长90米的重力式网箱为1个标准网箱,90米<周长的重力式网箱为(周长/90)²个标准网箱,60米≤周长<90米的重力式网箱为0.66个标准网箱,40米≤周长<60米的重力式网箱为0.33个标准网箱,其他规格网箱不予奖补;标准桁架式网箱及养殖平台数额核定:以1万立方米≤包围水体<2万立方米的桁架式网箱及养殖平台为1个标准平台,2万立方米≤包围水体<3万立方米的桁架式网箱及养殖平台为2个标准平台,3万立方米≤包围水体<4万立方米的桁架式网箱及养殖平台为3个标准平台,以此类推,向下取整;养殖工船只奖补1艘。

  3.本项目与新建深远海研制设施设备项目补贴资金可叠加支持,相关已申报设施设备补贴资金企业可继续参与。

  (二)事前补助。

  1.项目资金分年度安排,项目立项后先行下达第一批资金(60%),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中期评估,第二批资金(40%)将结合中期评估结果和项目建设进度再予拨付。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生产经营正常,无严重失信记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保等事故。申报事后补助项目的,拥有或租用的养殖场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要求,并依法申领《水域滩涂养殖证》;完成整个养殖环节,具备苗种来源证明、海上投苗记录、完整养殖记录及不同阶段的视频资料等相应佐证材料。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指南》。

  (二)申报单位需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三)鼓励在粤开展《指南》要求范围内养殖业务的省内外涉渔企业积极参与申报,支持申报主体同时参与申报多个专题及方向。

  (四)项目承担单位需根据标准格式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五)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入库储备项目均应按照规范文本编制,不同类型项目须用相应申报书模板进行申报填写,未按要求格式填写的项目不予纳入项目库储备。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2日24:00,网上申报审核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24:00。

申报流程

  (一)事后补助项目

  本次组织入库的市县企事业单位项目采取属地申报、属地初审、属地管理,由沿海各地级以上市渔业主管部门统一收集、汇总并审核本辖区内所有的项目申请,组织专家开展材料初审及现场核查,填写《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创新技术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报送电子及书面初审材料。

  省级及以上申报单位需由本单位统一对申报材料进行单位内部审核与现场核查,填写《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创新技术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报送电子及书面初审材料。

  省农业农村厅对上报材料按程序组织开展二次评审,评审结果经厅党组审议通过后挂网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进行奖补资金拨付。


  (二)事前补助项目

  各申报单位须进行网上申报(省有关单位及沿海各市、县渔业主管部门账号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分配),各申报单位统一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信息,并填写《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创新技术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申报截止后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资质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评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