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合作银行

申报已结束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合作银行

发布时间:2023-07-11 浏览量:10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4-01-04/2024-01-10
  • 项目类型 :
      金融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每年在区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引导合作银行加大对我区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支持,对合作银行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上一机制年度不良贷款本金损失给予最高不超过25%的补偿。本风险补偿机制与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联动,最高风险分担比例为75%。由市、区共担风险的,按照市、区的顺序进行补偿。

具体申报条件

  (一)原则上由市级分行及以上单位作为主体进行申报,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称“本区”)设有分支机构,并在本区从事经营活动。

  2.在为本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3.无被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金融许可证等行政处罚记录,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二)已纳入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合作银行机构,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经申请并由主管部门审定后,可直接成为合作银行。

 


申报材料

  (一)填报《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合作银行申请表》(见附件),并逐项提供佐证材料。

  (二)提供申报单位的基础资料,包括: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法人许可证、营业许可证或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申报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最新一期已公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总行或一级分行)的复印件。


申报时间

  1月10日(星期三)18:00前

申报流程

  (一)公开征集。由区金融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合作银行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银行书面提交申报材料。

  (二)材料审核。区金融主管部门对申请银行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请局党组会议集体审议;

  (三)确定机构。区金融主管部门根据审核情况,对合作银行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正式公布入选合作银行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