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黄埔区“金融10条”小额贷款公司地方金融补贴

申报已结束黄埔区“金融10条”小额贷款公司地方金融补贴

发布时间:2023-07-04 浏览量:10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7-04/2023-07-07
  • 项目类型 :
      金融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为本区企业提供小额贷款业务且最近年度监管评级为A级(含)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其对本区企业开展的实际贷款发放额(不含同业拆借)的0.5%给予补贴,每家小额贷款公司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

  备注:1.同一事项或同一项目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扶持。

  2.同一事项或同一项目同时符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19〕13号)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20〕11号)规定的,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政策提出申请。

  3.补贴金额计算精确到元(舍去元位后的尾数)。



具体申报条件

  申请本补贴的小额贷款公司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小额贷款公司。

  (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为A级(含)以上。

  (三)为注册在本区企业提供小额贷款业务,且签订贷款合同及实际贷款发放时间在《政策措施》生效期间内(即2019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1日)。

  (四)对于黄埔区公共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申报企业,不得享受政策兑现资金。



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分别用A4纸按顺序印制目录和页码、并打印胶装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小额贷款公司地方金融补贴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金融监管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法人许可证、营业许可证或业务许可证等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小额贷款公司“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入统证明材料((1)“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广东省企业一套表平台”(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提供最新月报和上一年度年报并加盖单位公章;(2)“规模以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6.完税证明材料(进入网上税务局打印上一年度至申报时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小额贷款公司上一年度监管评级为A级(含)以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为本区企业提供小额贷款业务的证明材料:

  (1)实际贷款发放时间发生在上一会计年度的《为本区企业提供小额贷款业务清单》(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与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贷款拨付的相关业务回单、企业收到贷款以及按期归还利息的相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小额贷款公司信用黄埔报告(无信用黄埔报告的企业,请提供信用广东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10.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单位名称与《资金批复》的单位名称一致,则无需提供)。


申报时间

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