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
发布时间:2023-04-27 浏览量:359 收藏
(一)突出结果导向,根据课题质量,按“一等、二等、三等”的等次,采用“后补助”方式给予适当激励。
(二)鼓励深入研究,择优推荐获评等次课题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进入广东省财政科研专家库,优先承担课题。
本年度课题接受省直有关单位、全省财政系统和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符合条件的课题组申报,鼓励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的理论研究和实用性的政策研究,鼓励财政实务工作者与理论研究人员组成联合课题组申报。
(一)课题组应具备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条件,必须围绕课题开展调研,并能独立完成课题。
(二)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经济类管理类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课题组负责人应是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立项课题的实质性研究工作,且不得存在往年省财政科研课题未完成的情况。每个课题组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并须确定一名联络人。
(三)课题组成员应具备扎实的财经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省财政科研课题。
5月16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