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推动外贸新业态加快发展事项)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推动外贸新业态加快发展事项)

发布时间:2023-03-24 浏览量:12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3-03-27/2023-03-29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一)工商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并在黄埔区开展外贸进出口业务的企业;

  (二)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骑缝盖单位公章(封面须须使用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统一格式模板,注明:单位名称和申请项目名称“2022年市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资金——推动外贸新业态加快发展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申报所需材料的先后顺序装订,且需编写目录及对应的页码),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2022年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资金(推动外贸新业态加快发展事项)申请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相关工商信息有变更的必须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加盖报备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报备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纳税关系证明材料(进入电子税务局官网打印扶持年度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从电子税务局官网中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若官网未正式出具评价信息,请先提交2022年度纳税信用评价预评截图,待正式评价信息公布后补充提交);

  7.企业统计关系证明(规上/限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打印《调查单位经营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下/限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包含企业概况、主营业务、贸易方式及对应的2022年入统黄埔区的贸易额,2022年9-12月入统黄埔区的出口额及同比增长量,附经营期间跨境电商业务通关证明材料(如报关单、清单,每个月2份))

申报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29日),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联系方式

      黄丹娜,联系电话:8211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