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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省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资金

发布时间:2023-03-08 浏览量:12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3-03-08/2023-03-10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一)工商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并在黄埔区开展外贸进出口业务的企业;

  (二)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骑缝盖单位公章(封面须注明:单位名称和申请项目名称“2022年省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资金——xx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申报所需材料的先后顺序装订,且需编写目录及对应的页码),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资金申请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相关工商信息有变更的必须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或《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若相关证书已过有效期,需提供《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海关报关单位备案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申请“支持广东制造”事项的非制造业企业需提供:产品审计报告(产品来源仅限追溯一级供应商)(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申请时的单位名称与拨付时的单位名称一致,则无需提供。

申报流程

       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联系方式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