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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黄埔区“金融10条”全国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一级分支机构经营贡献补贴

发布时间:2022-11-30 浏览量:24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11-30/2022-12-02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19〕13号)第二条、《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穗开金融规字〔2022〕1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全国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一级分支机构经营贡献补贴标准如下:

  对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全国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自落户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起,连续5年给予经营贡献补贴,具体按以下规定申请补贴:

  (一)前3年按其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给予补贴。

  (二)后2年按其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最高70%给予补贴,具体为:

  1、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低于1000万元的,不予补贴;

  2、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按照企业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50%给予补贴;

  3、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在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企业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70%给予补贴。

  对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全国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一级分支机构,自落户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起,连续5年给予经营贡献补贴,具体按以下规定申请补贴:

  (一)前3年按其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95%给予补贴。

  (二)后2年按其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最高70%给予补贴。具体为:

  1、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低于300万元的,不予补贴;

  2、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在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按照企业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50%给予补贴;

  3、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企业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70%给予补贴。

申报时间

  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系统(http://zcdx.gdd.gov.cn)将于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2日开放申报。

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zcdx.gdd.gov.cn)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区金融工作局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窗口领取批复文件,申请人提交申请资金拨付的请示、收款发票或收据。政策研究室收齐上述资料后转交区金融工作局。

  (五)区金融工作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金拨付的函、收款发票或收据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