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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黄埔区“金融10条”金融机构增资扩股奖励

发布时间:2022-10-28 浏览量:37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10-28/2022-11-04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新增实收资本3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补贴1000万元。

  (二)新增实收资本30亿元以下、2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补贴800万元。

  (三)新增实收资本20亿元以下、1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补贴400万元。

  (四)新增实收资本10亿元以下、5亿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补贴200万元。

  (五)新增实收资本5亿元以下、2亿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补贴100万元。

  (六)新增实收资本2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补贴50万元。

  (七)金融控股(或集团)公司按照其所控股的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实收资本参照上述增资扩股补贴标准的20%给予补贴。

具体申报条件

  自《政策措施》印发之日起,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且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或省、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且满足条件之一的金融机构:

  1.持牌法人金融机构,经国务院决定设立或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等,以及其他金融机构。

  2.持牌法人金融机构专业子公司,包括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证券资产管理、自营业务、经纪业务、承销保荐业务、另类投资等专业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独立销售等专业子公司,期货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专业子公司。

  3.全国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销售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4.金融市场交易平台,依法经批准设立的证券、期货交易所,或经国家或省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含全国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区域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和全国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设立的一级分支机构。

  5.金融控股(或集团)公司,依法设立并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或省、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持牌法人金融机构(不包含地方金融机构)拥有实质控制权,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控股集团是指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控股机构共同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6.地方金融机构,指由省、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以及经省、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或授权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二)新增实收资本实际到位的时间在《政策措施》生效期间(即2019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1日)。

  (三)对于黄埔区公共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申报企业,不得享受政策兑现资金。


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分别用A4纸按顺序印制目录和页码、并打印胶装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 《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金融机构增资扩股补贴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金融监管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法人许可证、营业许可证、业务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等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完税证明材料(进入网上税务局打印自成立以来或最近一年的完税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入统证明材料((1)“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广东省企业一套表平台”(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提供最新月报和上一年度年报并加盖单位公章;(2)“规模以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最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6.申请单位提供的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资本验证报告(包括验资报告正文、附表及有关附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若申请单位同时变更了注册资本,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市场监管部门开具的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增资前、后“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金融控股(或集团)公司还需提供控股的持牌法人金融机构的资本验证报告(包括验资报告正文、附表及有关附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在本区范围内租赁或购置办公场地的证明材料(含租赁或购置合同、办公场地图片等;如非以申请单位名义签订租赁或购置合同的,还须提供情况说明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0.申请单位信用黄埔报告(无信用黄埔报告的企业,请提供信用广东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11.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若将其所获补贴金额不高于50%的部分用于奖励其金融高管人才和金融专业人才,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奖励金融高管人才和金融专业人才名单(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个人扣缴明细截图,须体现税款所属期、姓名、证件号、单位名称、收入、应补(退)税额等(加盖单位公章);

  3.增资扩股补贴内部奖励资金管理制度和分配方案(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单位名称与《资金批复》的单位名称一致,则无需提供)。


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4日开放申报。


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 7 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联系方式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联系电话:82038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