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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黄埔区人才住房租金补贴

发布时间:2018-03-20 浏览量:31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2-26/2024-03-29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建设和使用办法(试行)》:

  (一)高层次人才自住住房1.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一套不超过150平方米、最长5年100%租金补贴的自住住房。

  (二)高层次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自住住房-6-1.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为其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一套不超过120平方米、最长5年50%租金补贴的自住住房。

  (三)基础性人才住房申请规定(一)符合条件的基础性人才可申请一套不超过90平方米、最长2年50%租金补贴的自住住房。

  (四)其他申请规定(一)符合条件的人才仅能申请1套自住住房;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1套自住住房,申请面积不超过每名申请人应享受面积累加值的80%,最大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夫妻双方可享受的租金补贴不能累加;夫妻双方均属于高层次人才,每人均可申请1套父母住房,申请面积不能累加。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

  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可为其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租赁一套住房,给予不超过120平方米、最长5年50%租金补贴。第十一条其他人才申请规定符合条件的其他人才可申请租赁一套自住住房,给予不超过90平方米、最长2年50%租金补贴。第十二条符合条件的人才仅能申请租赁一套自住住房;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赁一套自住住房,补贴面积不超过每名申请人应享受面积累加值的80%;夫妻双方均属于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的,每人均可申请1套父母住房,补贴面积不得累加。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

  营造港澳青年宜居环境,为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提供人才住房,并按不低于实际租赁价格的50%给予租金补贴。


具体申报条件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建设和使用办法(试行)》:

  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以个人(家庭)方式申请租赁人才住房。基础性人才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人才住房。整体租赁对象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高新技术企业、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前100强企业等重点企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以及政府公共服务部门或批准的其他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

  申请人才住房的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工作。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为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其父母或配偶父母在本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申请人当前未享受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购房补贴、住房补贴等货币形式住房补贴;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为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其父母或配偶父母当前未享受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购房补贴、住房补贴等货币形式住房补贴。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

  本办法所称港澳青年,是指年龄范围18—45周岁的香港、澳门籍居民,遵纪守法,拥护“一国两制”,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申报时间

  2月26日上午9时至3月29日下午5时整前

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