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黄埔区高端人才服务机构(含试点)引才奖励(人才10条2.0)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黄埔区高端人才服务机构(含试点)引才奖励(人才10条2.0)

发布时间:2018-09-04 浏览量:22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12-06/2022-12-09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一)引进的人才经认定为区高端人才的,按每引进1名海外尖端人才、创业类杰出人才奖励30万元,创业类优秀人才奖励20万元,创业类精英人才奖励10万元给予引才奖励。

  (二)引进的人才项目落地后获得各类政策支持的,按每引进1名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项目带头人奖励30万元,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且获我区立项支持的项目第一负责人奖励20万元,区创业英才(仅限2020年5月之后认定的)奖励10万元给予引才奖励。

  (三)高端人才服务机构参与引进的重大人才项目,通过“一企一策”给予项目资金扶持(已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或获得项目用地支持(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按每个项目30万元给予引才奖励。

  (四)引进的人才及其创办企业获得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各级人才计划项目立项资助,且项目资助资金不少于200万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引才奖励。

  备注:同一人同时符合多个奖励标准的,按较高的标准计算,每个机构每年获得的高端人才服务引才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经认定的区高端人才服务机构(含试点机构)引进的高端人才项目已在我区设立企业,且在人才创办企业完成工商登记前取得服务委托书并向区科学技术局进行备案的,在人才创办企业注册3年内(2017年11月1日后注册的)可按照本指南第四条奖励标准申请引才奖励。

申报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分别装订,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高端人才服务机构引才奖励兑现申请表》(原件,加盖人才服务机构公章);

  3.服务委托书(复印件,加盖人才服务机构公章);

  4.人才证明材料(按人才类别选择提供)

  (1)区海外尖端人才、创业类杰出人才、创业类优秀人才、创业类精英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业英才提供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人才创办企业公章)或入选通知(复印件,加盖人才服务机构公章);

  (2)人才引进后认定为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项目带头人的提供入选通知(复印件,加盖人才服务机构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3)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且获我区立项支持的项目第一负责人提供我区第一笔配套资金的拨款通知(复印件,加盖人才创办企业公章);

  (4)区重大人才项目提供项目方与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或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加盖人才创办企业公章);

  (5)引进的人才及其创办企业获得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各级人才计划项目立项资助的,提供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加盖人才创办企业公章)或扶持资金的拨款通知(复印件,加盖人才创办企业公章);

  5.人才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人才创办企业公章),迁入企业须提供迁入证明(复印件,加盖人才创办企业公章);

  6.上述材料未能证明高层次人才与人才创办企业关系的,依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



申报流程

  二、办理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申请预审:请在规定期间内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

  (二)纸质材料受理:预审通过后,请在规定期间内及时将申请审批纸质材料提交到区政策兑现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区“政策兑现”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

  区科技局举报电话:82111213,投诉邮箱:jc@gdd.gov.cn。


联系方式

  区“政策兑现”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

  区科技局举报电话:82111213,投诉邮箱:jc@gd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