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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驻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

发布时间:2020-04-14 浏览量:25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2-29/2024-04-30
  • 项目类型 :
      科技特派员/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农村科技特派员承担省级重点派驻任务视同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经历可在职称评审时视同基层工作经历。省科技厅将专项资金按年度下达各地市,由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对承担重点派驻任务的团队给予资助,专项资金实行“包干制”,任务实施周期3年。


具体申报条件

  农村科技特派员应为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领域、研究方向符合所对接帮扶乡镇的技术需求,热心“三农”工作,具备良好的对接基础和科技服务能力。

  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原则上应由3人组成,其中1人为团队负责人,鼓励专业互补组团申报,满足乡镇“全链条”科技需求。对帮扶效果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上一轮选派团队,鼓励在新一轮选派中给予延续支持。

  按照“一人一团一任务”的原则,每名农村科技特派员只能负责或参加一个省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承担一项农村科技特派员助力“百千万工程”重点派驻任务。


申报时间

       (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申报流程

  1.发布需求。有关地市科技管理部门面向辖区内帮扶乡镇(名单见附件1)驻镇帮扶工作队摸底科技需求,并对外公开发布,为征集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开展精准对接帮扶提供依据。(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

  2.结对推荐。有关地市科技管理部门结合各乡镇科技需求,引导农村科技特派员组成团队赴意向乡镇开展实地对接,与驻镇帮扶工作队(乡镇人民政府)建立联系,按照“双向选择”原则自行商议结对。结对成功的镇应为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出具推荐函作为申报凭证,推荐函需工作队长或乡镇政府负责同志签名,并加盖驻镇帮扶工作队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原则上每个乡镇只出具一份推荐函,每个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只接受一份推荐函。(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

  3.征集申报。有关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发布通知,征集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承担新一轮重点派驻任务。申报材料应包含驻镇帮扶工作队或乡镇人民政府推荐函,其余申报要求由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按照实际情况自定。(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联系方式

  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陈丹华,020-87684003。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农业农村科技处,赵清泉,020-83163909。

  电子邮箱:skjt_zhaoqq@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