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海珠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19-03-18 浏览量:319 收藏
(一)办公场地补助
企业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在30%以上,在该年度内承租海珠区内办公用房并按规定完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根据2019年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含税额)的50%计算办公场地补助,最高补助10万元。具体以经备案的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资料进行核算。按照如下标准核算补助金额:
1. 1万元≤租金总额×50%<4万元的,给予补助1万元;
2. 4万元≤租金总额×50%<7万元的,给予补助4万元;
3. 7万元≤租金总额×50%<10万元的,给予补助7万元;
4. 10万元≤租金总额×50%的,给予补助10万元。
(二)参加展会补助
2019年参加展会的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根据其在该年度内参加展会实际缴纳的展位费计算参展补助,最高补助10万元。展位费是指参加展会缴纳的标准展位、非标准展位、场地出租等费用,具体以参展合同、缴费通知、发票等资料进行核算。
1. 参加在海珠区内举办的展会的,按照如下标准核算补助金额:
(1)0.5万元≤展位费总额×50%<1万元的,给予补助0.5万元;
(2)1万元≤展位费总额×50%<5万元的,给予补助1万元;
(3)5万元≤展位费总额×50%<10万元的,给予补助5万元;
(4)10 万元≤展位费总额×50%的,给予补助10 万元。
2. 参加在海珠区外举办的展会的,按照如下标准核算补助金额:
(1)0.5万元≤展位费总额×30%<1万元的,给予补助0.5万元;
(2)1万元≤展位费总额×30%<5万元的,给予补助1万元;
(3)5万元≤展位费总额×30%<10万元的,给予补助5万元;
(4)10万元≤展位费总额×30%的,给予补助10万元。
申报范围:已列入“2020年海珠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名单”的企业。
(一)申报办公场地补助需提交材料
1.《海珠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办公场地补助项目申报书》;
2.海珠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办公场地补助项目汇总表(附表1);
3.企业营业执照(系统上传扫描件);
4.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和备案证明(系统上传扫描件);
5.办公场地租金发票(系统上传扫描件);
6.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和2019年审计报告(系统上传扫描件);
(二)申报参加展会补助需提交材料
1.《海珠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参加展会补助项目申报书》;
2.海珠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参展费用补助项目汇总表(附表2);
3.企业营业执照(系统上传扫描件);
4.参展合同(系统上传扫描件);
5.参加展会证明(含布展证、参展照片、总结等);
6.展位费用发票凭证(系统上传扫描件)。
8月12日-8月31日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8月12日-8月31日期间登录(https://ems.haizhu.gov.cn/ApprWindowIntegration/#/)海珠区企业服务政策兑现子平台进行注册(已有账号企业请直接登录),填报《2020年海珠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除申报书为系统自动生成外,其他附件需要电子版上传,申请事项预审。
(二)初审通过后,请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纸质材料请于9月2日前交至海珠区科工商信局(海珠区泰沙路555号604室)。
联系人:简伟英,联系电话:020-84446431,联系地址:海珠区泰沙路555号6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