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
发布时间:2020-12-01 浏览量:529 收藏
住房补贴。
(一)人才类别
1.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补贴标准10万,分3年申请发放,在区内重点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首次申请时未达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
2.优秀外国专家,补贴标准10万,分3年申请发放,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证)。
3.港澳优秀青年人才,补贴标准10万,分3年申请发放,属于港澳永久性居民,具有全球前200名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首次申请时不超过44周岁。
4.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补贴标准5万,分2年申请发放。引进入户花都区。首次申请时,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副高级职称人才不超过40周岁。
5.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5万,分2年申请发放,引进入户花都区,首次申请时不超过40周岁。
6.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3万,分2年申请发放,引进入户花都区,首次申请时不超过35周岁。
(二)工作条件
1.引进时间:2021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花都区。
2.工作单位:在花都区企业工作。
3.工作证明:在花都区企业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
(三)居住条件
申请人在花都区内有合法长期住所。
(一)广州市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1.申请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港澳优秀青年人才提供永久性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优秀专家提供护照。
2.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需要提供入户花都区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加个人页)。
(三)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申请对象本人境内银行卡复印件
(五)社会保险费缴纳清单
港澳优秀青年人才、外国优秀专家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六)花都区居住证明。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1.在花都区内已有房产的,提供申请人自有房产证明;房产在配偶名下的,提供配偶房产证明和结婚证明;
2.在花都区内租赁住房的,提交出租屋管理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居住在单位宿舍的,由单位出具居住证明,载明住宿人员身份信息、岗位、宿舍地址、居住时长,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人才资质证明。根据人才类别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企业的组织架构图、高管任职文书(加盖单位公章)。
若不属于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相当层级的人员,但企业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提供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文件。
2.优秀外国专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证)
3.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首次申请的,需提供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
4.港澳优秀青年人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首次申请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境外学历学位提供经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八)授权委托书。非本人申报,授权委托办理时提供。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一)提交申请
申报对象如实填写《广州市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方式,提交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线上平台办理
(1)进入“花都区政府”微信小程序
方法一:微信搜索小程序“花都区政府”;
方法二:复制下方链接至微信打开;
#小程序://花都区政府/BF67FMC0IpIhQ3r
方法三: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
(2)进入申报页面
步骤:从花都区政府小程序主页面点击进入“人才管家”系统,从“人才管家”首页点击“人才引进”,选择“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栏目的“我要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2.线下窗口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向区人才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区人才服务窗口:花都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地址:花都区花城街府西一路1号区人社局1号楼1102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部门审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对象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符要求的,告知补齐补正材料或重新提交。
(三)获准补贴。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d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影响发放的,向申请人发放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