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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海珠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2019-03-18 浏览量:20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2-17/2021-12-31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经认定的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通过审核后,享受以下扶持:

  (一)办公场地补助。对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在30%以上、租赁本区内办公用房并按规定完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根据其上一年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含税额)的50%计算办公场地补助,最高补助10万元。

  具体以经备案的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资料进行核算。

  奖励标准如下:

  1.1万元≤租金总额×50%<4万元的,给予补助1万元;

  2.4万元≤租金总额×50%<7万元的,给予补助4万元;

  3.7万元≤租金总额×50%<10万元的,给予补助7万元;

  4.10万元≤租金总额×50%的,给予补助10万元;

  (二)参加展会补助。

  对上一年度参加展会的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根据其上一年参加展会实际缴纳的展位费计算参展补助,最高补助10万元。展位费是指参加展会缴纳的标准展位、非标准展位、场地出租等费用,具体以参展合同、缴费通知、发票等资料进行核算。

  1.参加在海珠区内举办的展会的,按照如下标准核定补助金额:

  (1)0.5万元≤展位费总额×50%<1万元的,给予补助0.5万元;

  (2)1万元≤展位费总额×50%<5万元的,给予补助1万元;

  (3)5万元≤展位费总额×50%<10万元的,给予补助5万元;

  (4)10万元≤展位费总额×50%的,给予补助10万元。

  2.参加在海珠区外举办的展会的,按照如下标准核定补助金额:

  (1)0.5万元≤展位费总额×30%<1万元的,给予补助0.5万元;

  (2)1万元≤展位费总额×30%<5万元的,给予补助1万元;

  (3)5万元≤展位费总额×30%<10万元的,给予补助5万元;

  (4)10万元≤展位费总额×30%的,给予补助10万元。

扶持领域

  具有发展潜力、快速成长的海珠区中小企业,重点发展和培育先进制造业、科技服务业、会展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新业态产业。

具体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商事登记、纳税地、统计管理关系均在海珠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严重违法行为的合法经营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国家工信部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或淘汰类。

  3.企业发展战略目标清晰,所在行业领域发展前景良好,企业市场发展空间较大。

  4.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明显,在研发设计、工艺技术、品牌建设、人才队伍等方面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发展潜力良好。

  5.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备良好的投融资发展能力。

  (二)申报类别

  根据企业提交的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申报材料,经组织评审通过,可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或新业态企业:

  1.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的,要求企业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在15%以上。

  2.认定为新业态企业的,要求企业已完成实际融资额达2000万元以上,或投资机构(人)对企业估值达1亿元以上,且对企业实际投资1000万元以上。

  对具备新业态发展、成立不满3年的新设企业,经审核,确认其有清晰的商业运作和盈利模式、明确的发展战略规划,并且近期有进一步融资计划的,认定条件可适当放宽。

申报材料

  (一)2021年海珠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1);

  (二)2021年海珠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2018、2019、2020年审计报告;

  (五)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新业态类别企业,需具备已完成实际融资额达2000万元(含)以上证明材料,或投资机构(人)对企业估值达1亿元以上,且对企业实际投资1000万元以上证明材料。对成立不满3年,可适当放宽条件的具备新业态发展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清晰的商业运作和盈利模式,明确的发展战略规划,近期融资计划等有关材料。

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7日至31日

申报流程

       企业自愿申报。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按照申报材料清单准备纸质版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至海珠区科工商信局中小企业服务科(海珠区泰沙路555号604室),电子版(材料扫描件和附件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68771628@qq.com)。有关申报资料可在“海珠区企业群”(QQ群号:250756098、776522494)共享文件中下载。

联系方式

       联系人:简伟英,电话:020-84446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