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技能提升奖励
发布时间:2018-09-04 浏览量:244 收藏
分别给予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1000元、2000元、4000元的奖励。
申请本奖励的个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广东省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本区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管理关系、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科研机构(含驻区)、科技创新及各类服务机构工作连续满1年且申领奖励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该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工作岗位与证书工种相匹配;
(三)同一人才可多次申请,再次申请时,应取得高于现有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一)《技能提升奖励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
(二)身份证原件,核验后退回;
(三)劳动合同复印件(甲方盖章和法人签名齐全,加盖单位公章);
(四)岗位说明(合同无注明具体岗位时请出具公司岗位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开户银行需按**银行**支行格式填写)。
常年受理。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二)审核。受理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于每月15日和最后1日集中审核,14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复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四)公示。审核结果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hp.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拨款。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资金核拨手续,交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核拨资金至申请人。
广州市黄埔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凯通楼四楼A区407、409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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