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受托管理机构
发布时间:2019-05-27 浏览量:279 收藏
(一)注册地为广州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完善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制度。
(四)有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至少5名从事过风险补偿资金相关经验的人员,其中1名高管从事过风险补偿资金全流程管理项目;具有市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经验人员的优先予以考虑;
(五)与3家以上商业银行签署合作协议,且共同开展多场大型线上及线下对接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
(六)具备与金融机构、孵化器等开展多种形式对接服务企业经验(不少于10场),并取得良好成效;
(七)具有强大的媒体宣传能力,相关对接服务企业活动在主流媒体新闻报道不少于10篇,宣传效果显著;
(八)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重大处罚的不良记录,严格按照委托管理协议执行;
(九)其他国家省市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0年9月11日17:00前
(一)公开征集。由市科学技术局向社会公开发布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受托管理机构申报指南,征集受托管理机构;
(二)专家评审。市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指南有关受托管理机构的条件要求,对申请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确定机构。市科学技术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实际情况,对受托管理机构进行筛选确定,并由市科学技术局与受托管理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联系人:科技金融处罗成,联系电话:83124175,83124078(工作日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