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荔湾区“稳商暖企八条”措施之(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做大做强事项
发布时间:2020-03-12 浏览量:224 收藏
对2019年度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零售额5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营业额2亿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2020年上半年实现同比增速5%以上的,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增速7.5%以上的,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增速10%以上的,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
1.申请企业标准:2019年度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零售额5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营业额2亿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
2.2020年上半年企业营业收入增速达到5%以上的。
1.《荔湾区“稳商暖企八条”奖励事项申请书》(附件4原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承诺书》(附件3原件加盖公章);
4.企业信用证明(未列入国家信用“黑名单”证明,可上国家信用平台查询后截图、加盖公章);
5.企业2020年上半年财务/统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能证明企业营业情况增速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电子版(扫描件)材料一套,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受理部门经办人邮箱(huangxiaoyi@gz.gov.cn)。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企业的申请资格。
2020年8月4日-8月18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8151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