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新材料产业孵化平台)
发布时间:2020-07-17 浏览量:178 收藏
对符合申报条件并通过专家评审的1家新材料产业孵化平台进行奖补,补助金额为150万元。
区工信主管部门于每年下半年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台运营情况、建设方案科学合理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等。若考评合格,可获得连续补助,其中第二年补助金额不超过90万元,第三年补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若考评不合格,取消下次补助申请资格,并于第二年/第三年通过遴选更换补助对象(第二年及第三年实际奖补金额将视全区情况定)。
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 二)申报单位须为新材料产业企业,注册资金20亿元及以上,聚焦高性能新材料的科研、生产、销售和服务,在新材料领域具备雄厚科研实力和经济实力,有承担并较好完成新材料领域重点项目的经验和资质;
(三)具备整合产学研用合作基础资源的能力,拥有授权发明专利500件及以上,主持、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技术标准10项及以上;
(四)平台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投资结构合理。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4、纳税证明材料(打印“纳税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5、入统证明材料(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模以下企业”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
6、新材料产业孵化平台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2021年8月6日—8月9日
逾期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一)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的省略此步骤)。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并按照相关兑现事项的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 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 349号窗口),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实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四)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区政策研究室转交的资金拨付资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五)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1.区政策兑现窗口: 82114062
2.区工业和信息化局:82110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