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荔湾区“稳商暖企八条”措施之做大做强
发布时间:2020-03-12 浏览量:259 收藏
对2019年度产值2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2020年上半年实现同比增速5%以上的,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增速7.5%以上的,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增速10%以上的,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
申请企业标准:2019年度产值2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以区统计局提供的年度数据为准),且2020年上半年实现同比增速5%以上的。
1.《“稳商暖企八条”奖励事项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3.企业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的审计报告、统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4.《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5.企业信用证明(未列入国家信用“黑名单”证明,可上国家信用平台查询后截图、加盖公章);
6.企业办事《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以上材料提供纸质件一套(A4纸按顺序打印装订)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材料一套,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受理部门经办人(150364160@qq.com)邮箱。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企业的申请资格。
2020年7月1日至8月14日。
联系人:梁慧贤;联系电话:020-81515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