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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天河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发布时间:2018-11-22 浏览量:30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2-28/2020-04-27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创业补贴 ,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一)资金支持。对创新领军人才给予创新工作专项经费,资助金额为50万元,分期拨付给企业,专项用于该领军人才的创新工作。首次拨付资助金额的40%,后续资金自获评之日起3年内分期拨付。

  对创业领军人才给予创业扶持资金,扶持金额按照评审结果,分为500万元、400万元和200万元三个等次,专项用于该领军人才的参评创业项目。首次拨付资助金额的40%,后续资金自获评之日起3年内分期拨付。

  (二)年薪补贴。给予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相当于个人上年度税前年薪10%的年薪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配套服务。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在获评之日起3年内,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其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的,可优先享受天河区属中小学校的优质学位。

  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自获评之日起3年内,每年免费安排一次健康体检。针对大病、重病等情况,由区有关部门根据人才的需求协调优质医疗资源提供服务。

  (四)场租补贴。根据创业领军人才创办企业的实际租赁场地,连续3年提供相应面积的租金补贴,每平方米每月补贴30元,补贴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住房保障。创业领军人才自获评之日起3年内,给予创业团队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不超过5人)每人每月2000元住房补贴。创新领军人才获评后可申请免租入住天河区人才公寓。

扶持领域

  辖区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企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019年度天河区创新领军人才最多支持10人、天河区创业领军人才最多支持5人,具体名额视申报情况确定。

具体申报条件

  (一)创新领军人才

  面向辖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申报人应当在申报企业担任副总经理或同等级别以上职务,或是企业研发部门负责人。

  2. 申报人在申报企业工作不超过3年(时间计算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即首次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时间在2017年1月1日后),且服务满1年以上,每年在申报企业工作一般不少于9个月。

  3. 企业发展良好,市场前景广阔,2019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

  4. 申报人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符合天河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在专业领域做出重要贡献,对行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3)具有在世界著名企业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的经历,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擅于经营管理,实践经验丰富,在业界享有较高声誉。

  (二)创业领军人才

  面向辖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的创业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申报人所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5年以下,生物医药类可放宽至10年(时间计算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即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生物医药类企业成立时间在201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

  2. 申报人拥有该企业不低于10%股份并担任副总经理或同等级别以上职务(在合伙企业中,其出资比例不低于10%)。

  3.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水准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或者商业模式具有独创性。

  4. 企业发展良好,市场前景广阔,2019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

  1.《2019年度天河区创新领军人才申报表》;

  2.《2019年度天河区领军人才企业基本信息表》;

  3.个人教育背景及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

  4.个人任职及履历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及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如有在海外任职经历的,请提供证明材料);

  5.个人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领导或参与过的项目、获得国家省市奖励证书等);

  6.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9年度审计报告、主营产品市场前景说明等材料;如有获得风险投资请提供相关材料)。

  (二)创业领军人才申报

  1.《2019年度天河区创业领军人才申报表》;

  2.《2019年度天河区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

  3.《2019年度天河区领军人才企业基本信息表》;

  4.个人教育背景及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

  5.个人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知识产权权属证明、产品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

  6.申报人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7.创办企业证明材料(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证明材料、股权构成材料、验资报告、营业执照、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银行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商业计划书);

  8.企业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自筹资金承诺函、如有获得风险投资请提供相关材料。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4月27日。

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天河区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申报指南要求,登录“天河区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113.108.173.240/th_cyzc/minstone/home/toHomeForm,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3148900669,QQ:953601294)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点击“进入工作台”,点击操作菜单中“可申报项目”列表中的“高层次人才”子菜单,选择对应的申报项目进行“申报”,上传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受理”。网上申报时《2019年度天河区领军人才企业基本信息表》仅需提交Excel电子表格,其他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清晰可辨。

  (二)初审。区委组织部通过“天河区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对企业的资质和申报提交的材料进行程序性初审(一般需3-5个工作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系统上退回并注明原因;需补充材料的,通过平台通知申报单位联系人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指定材料,逾期不补充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申报单位也可在平台上查看反馈结果,及时按要求更改或补齐资料。此次申报无须递交纸质材料,请各申报单位保留相关材料备查,必要时受理部门将要求核对原件。

  (三)评审。区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拟入选名单。

  (四)审定。区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定初步名单后,报区委审定。

  (五)公示。入选名单同步在“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天河区互联网党建平台”(http://www.ith71.cn/)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天河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和干部培训科:

  联系人:罗卫卫、林晓俊,联系电话:020-38622165;

  邮箱:thqwrc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