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海珠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新园区扶持专项资金(新增孵化面积补贴)
发布时间:2019-03-18 浏览量:290 收藏
获得广州市新增孵化面积补贴的,按补贴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以获2017年1月1日后市孵化器专项资金拨付文件核计。
奖励对象: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新园区运营机构
获得广州市新增孵化面积补贴
申报材料要求:
1、2019年海珠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新园区扶持专项资金申请表。
2、获得广州市新增孵化面积补贴材料:补贴公示通知、资金拨付文件、资金到帐流水等。
3、新增孵化面积证明材料(区分在孵企业租赁面积和公共服务面积)。
4、运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报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3月22日
联系人:莫旻飞
联系电话:89088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