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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科技服务补助——技术合同登记服务补助)

发布时间:2017-05-16 浏览量:26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3-29/2021-05-13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按照每亿元认定登记成交额奖励0.5万元的比例确定技术合同登记服务补助金额(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以事后补助方式支持。

具体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由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广州地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详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通过的时间在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且登记成交额合计0.5亿元(含)以上。经认定的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


申报限制

  已获得以下项目支持的申报单位不得申报:

  1.2017年立项的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题-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机构建设、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或科技服务机构培育项目;

  2.2018年立项的科技服务专题-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中心)建设、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或科技服务示范机构建设项目;

  3.2019年立项的科技服务专题-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中心)建设或科技服务示范机构建设项目;

  4.2020年、2021年立项的科技服务补助专题-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补助或科技服务示范机构建设补助项目。


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提交项目申报书等,其中需签字盖章的附件材料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项目名称统一规范为:2020年下半年度××(申报单位名称)技术合同登记服务补助。

  附件材料为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资质证照。企业作为申报单位,需要核实营业执照。其中,已经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直接调取;对尚未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9时,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24时,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24时。

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

  (二)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完善录入单位信息基本情况,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对应的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申报单位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组织单位协调,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谢金红、李家华,83124097、83124196;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400-161-6289、83124114、8312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