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民生科技项目)
发布时间:2017-05-16 浏览量:396 收藏
民生科技项目:事前资助,支持100万元/个(项目总数不超过92个)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运营状态良好。
(三)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过去5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具体条件
(一)方向一要求申报项目已申请(或获得)与研发内容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并提供由项目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作为专利权人的相关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方向二要求申报项目须有广州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牵头申报。申报项目涉及人体临床实验研究的项目需经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
(二)方向三项目需在广州市从化、增城、白云、花都、黄埔、番禺、南沙等 7 个涉农区实施。
(三)方向四项目的技术或产品需在广州地区的单位或企业应用。
(四)方向五为一区一校(院)合作项目,各方向须由指定区和院校合作申报。
(五)方向六为科技帮扶合作项目,由广州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牵头申报,须与对口帮扶地区的单位合作申报,且合作单位须为对口帮扶地区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唯一推荐的单位(其中,新疆疏附县科技项目须有疏附县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函,梅州市五华县华新村科技项目须有华新村委会推荐函),多推荐的取消该方向支持。该方向不受通知中“三、申报限制”中第(二)款限制。
(六)申报单位为企业或合作单位中包含企业的申报项目,需配套自筹经费(各级财政资助经费不列入自筹经费),自筹经费额度不低于该项目中企业获得的市财政资助经费额度。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中都不包含企业的申报项目,无自筹经费要求。
(七)项目负责人须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可放宽至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
(一)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类别的科技计划,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是指2019年6月30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项目。
(三)申报单位存在2018年12月31日前到期未验收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同一年度最多申报2项竞争性项目。
(五)申报单位已经纳入统计部门企业研发(R&D)活动统计范围但2018年度未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阳光政务平台自动甄别是否符合要求)。
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扫描上传。附件材料包括:
(一)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具体要求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
(二)项目组前三名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质材料(学历学位、职称材料)。
(三)相关单位合作共同申报项目的,需提供合作协议。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包括申报方向六的合作单位),需提供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9 年注册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
(五)申报方向一的项目必须提供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六)申报方向三的项目必须提供在广州市从化、增城、白云、花都、黄埔、番禺、南沙等 7 个涉农区实施项目的承诺书。
(七)申报方向四的项目必须提供相应技术或产品在广州地区单位或企业应用的承诺书。
(八)申报方向六项目必须提供对口帮扶地区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的推荐函。
(一)项目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9时、申报材料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17时,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5日17时。
(二)对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的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9时、申报材料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17时。由项目组织单位合理安排项目遴选时间进度,试点单位网上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17时。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项目前应先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或联系组织单位重置密码。
(二)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单位信息,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对应的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申报单位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组织单位联系,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综合业务咨询:83124139、83124036 联系人:齐鹏、夏万志(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技术支持:400-161-6289,83124014、83124035
受理咨询:83322975(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