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增城区知识产权专利发展资金(关于对知识产权项目的配套奖励)
发布时间:2019-07-02 浏览量:601 收藏
关于对知识产权项目的配套奖励:
对国家级知识产权项目,给予100%的资金配套,最高500万元;
对省级知识产权项目,给予70%的资金配套,最高300万元;
对市级知识产权项目,给予50%的资金配套,最高100万元。
同一专利项目在上一年度获得不同级别的专利奖奖励或认定,只对最高级别奖励或认定给予配套扶持;同一单位在不同年度取得同一类知识产权认定由低等次向高等次升级的,若低等次知识产权认定已给予配套扶持,再次申报本条规定的配套扶持资金,仅对扶持差额部分给予配套扶持。
2019年1月1日-- 2019年12月31日被列为国家、省或市级知识产权项目的企业。
(一)申报对象
1.在我区行政辖区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在我区工作的个人,全日制学校学习的学生;
3.在我区企业工作的留学归国人员;
4.广州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追回已发放资金,并取消其以后3年的专利发展资金的申请资格,并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不良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专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且符合《增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的规定和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3.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执行。
申报表格(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表9注意事项)
附表9:增城区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申报表;
附表14:授权委托书。
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17:00。
(一)单位、个人申报
申报单位、个人填写相对应的申请表格,按要求准备材料,先报送至所属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加意见,再自行报送至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所属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审查推荐
所属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意见。
(三)评审和结果公示
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根据项目需求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结果公示和资金拨付
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公示无异议的结果,经局务会议确认,报区政府审批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联系人:知识产权科 袁亚菲、吴泽锋
联系电话:32162113
邮箱:zscq32162113@163.com
联系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大道48号五楼(原工商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