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南海区科普教育基地
发布时间:2019-02-26 浏览量:596 收藏
区科协将加强对科普教育基地的政策调研、业务指导和总结,向社会宣传和推广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普工作经验,并根据科普基地建设情况择优向市科协推荐为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区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配合和指导开展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并对科普教育基地的日常管理和运营给予业务指导和支持。
一、申报对象在全区范围具有较强的科普教育功能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自愿向社会公众开放,能够承担科学技术普及、宣传、培训、服务功能的场所,包括:
(一)各类科技、文化、教育、历史文物文化博物场馆;
(二)各类自然、历史文化景区;
(三)各类动物、植物观赏园和生态环境示范园区;
(四)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院;
(五)科技型企业;
(六)工业、农业科技园、科技种养示范场;
(七)其他具备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展示和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
二、申报条件申报区级科普教育基地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社会机构;
(二)所从事的业务有较丰富的科普内容,能发挥向公众开展科技教育、宣传的作用;
(三)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普设施,建有适合常年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科普展示厅和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包括科普馆、科普画廊(栏)、科普演示设备等设施,年均开放时间不少于100天;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20天(含法定节假日),场馆一次性接待能力在50人以上,年接待观众不少于1000人次;
(四)科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能保证正常科普活动的开展;
(五)重视科普工作,愿意承担科普工作义务。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具体的工作部门,有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开展主题科普活动不少于4次;
(六)配备稳定的专职或兼职的科普工作管理人员和科普讲解员;
(七)愿意接受区科协的业务指导和下达的科普任务。
1、《佛山市南海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理由;
2、科普工作规划、计划和科普设施、科普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往开展各类科普工作的相关材料;
3、法人资格证明(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申请单位科普展示场地权属证明(场地自有证明、租赁合同或使用权证明)。
所有纸质申报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签章齐全,一式两份,并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须完全一致),电子材料、音视频、照片原件打包发送邮箱kjj86315036@163.com。
2022年7月22日(星期五)前,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
联 系 人: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协会 邓荫恒
接收地址: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3号A座201(可以邮寄)
联系电话:86315036 邮编:528000
电子邮箱:kjj8631503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