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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工程实验室)

发布时间:2016-03-23 浏览量:154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7-26/2018-09-20
  • 项目类型 :
      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一)已于2017年12月1日前批复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二)所在产业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核心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中心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中心拥有的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技计划或行业标准制定任务。

  (四)拟申报单位需围绕本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问题,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立长久、紧密合作共建机制。

  (五)同一个承担单位(法人)只能申报1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申报时间

       2018年7月26日-2018年9月20日

申报流程

       请于2018年9月20日前,将通过审核的方案(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专家论证意见一式2份报送我委,并填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见附件),另附电子版光盘。专家主要对组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必要性、合理性,中心承担单位是否具备承担中心建设的基础和能力,中心所属领域是否符合要求,中心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方面进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