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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招商机构引进投资)

发布时间:2018-04-23 浏览量:30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3-09/2020-03-31
  • 项目类型 :
      总部企业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机构引进投资实施办法》:

  第五条 支持标准:

  (一)引进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支持

  1.单个企业引进支持: 单个企业自工商注册落户日起至次年末,实际外资达到200万美元以上,但未达到1000万美元的,按实际外资数值的0.3%计发人民币支持金额;实际外资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按实际外资数值的0.5%计发人民币支持金额。本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累计企业引进支持:引进的多个企业自工商注册落户日起至次年末,实际外资累计达到200万美元以上的(累计额不包括上述第1点的单个企业,同时每个企业的实际外资至少为50万美元),按累计实际外资数值的0.3%计发人民币支持金额。本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本项支持只针对在天河区新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含迁入的外资企业)。

  (二)引进重点企业支持

  1.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福布斯全球20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100强、中国连锁业100强、省级骨干企业本部以及法人金融机构、全国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支持。

  2.引进广东省、广州市认定的总部企业,或国家商务部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企业;符合上述第1点所述企业的省一级及以上分支机构,给予一次性10万元支持。并根据所引进企业落户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10%,追加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

  3.引进《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企业落户实施办法》所认定的其他重点企业,根据所引进企业落户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10%,给予招商机构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

  以上支持均实行核准制。如企业同时满足上述几个类别条件,按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支持。

具体申报条件

  《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机构引进投资实施办法》:

  第四条 招商机构及引进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招商机构是指在引进企业中起主要和关键作用并经投资者认可,且在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天河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天河科技园管委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登记的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和机构(不包括由财政供养的招商机构、部门和工作人员)。

  (二)所引进企业是指由招商机构主导引进,在天河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区域性、职能型总部企业。


申报限制

  (一)同一支持对象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支持。

  (二)支持对象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它专项资金支持的,本产业资金不再支持。


申报材料

  招商机构按照区商务金融局当年发布的申报公告,通过“天河区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113.108.173.240/th_cyzc/minstone/home/toHomeForm)进行申报。申请材料须全部加盖申请企业的公章,证照复印件须写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印章,扫描件应能清晰辨别内容且方向为正,否则无效。

  企业申报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一)招商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2020年度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机构引进投资项目申请表》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二)所引进企业设立的批准证书、相关营业证照扫描件。

  (三)所引进企业验资报告或其他证明实际注资的文件扫描件(符合《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的企业)。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引进企业上一完整会计年度的纳税情况证明扫描件(符合《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项第2目和第3目的企业)。

  (五)招商机构最新主体资格证明扫描件。

  (六)招商机构在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天河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天河科技园管委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预登记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七)引进企业在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天河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天河科技园管委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预报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八)审核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报时间

  2020年3月9日至3月31日


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可同时登录“天河区门户网站”内的“产业扶持政策”栏目( http://www.thnet.gov.cn/cyfc/index.shtml)查看政策原文、一图读懂以及申报指南说明等信息。

  (二)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本次申报仅进行网上申报,无须递交纸质材料。请登录“天河区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113.108.173.240/th_cyzc/minstone/home/toHomeForm)进行注册登记。

  1.企业申请表:注册成功后点击“进入工作台”,点击选择所报“可申报项目”和“申报”,线上填写“企业申请表”,填写完成后点击“导出”,导出的电子版确认无误后,打印纸质版由法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

  2.企业上传材料:点击“企业上传材料”并按要求上传企业申请表和其他附件,完成后分别点击“提交受理”。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程序性初审(一般需1-5个工作日),请在平台上及时查看反馈结果,及时按要求更改或补齐资料。

  备注:所有上传材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证照复印件须加盖印章或写明“与原件相符”,扫描件应能清晰辨别内容且为文字正向。此次申报无须递交纸质材料,请各申报单位保留相关材料备查,必要时受理部门将要求核对原件。

联系方式

  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投资促进科,联系电话:38622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