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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根据《惠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和今年工作安排,我市将开展2015年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服务业重点项目、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区运营管理机构建设。
二、评审程序
项目评审将实行竞争性分配,采取书面评审、公开答辩、现场考察三轮方式进行,每轮实行淘汰制。届时,将通知进入公开答辩以及现场考察的入选企业名单及有关要求,未进入下一轮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
三、申报要求
(一)服务业项目
1.支持重点
我市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中示范带动明显的项目。包括现代物流、互联网服务、科技与商务服务、文化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旅游、健康服务、住宿餐饮、智慧生活等生活性服务业。
2.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必须是惠州市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具有项目建设和管理(运营)能力。项目实施地点必须在惠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2)符合支持方向,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我市服务业发展规划。
(3)具有一定规模、品牌知名度和先进管理技术,能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形成较强竞争力,对行业发展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
(4)建设条件具备。已完成前期工作,已开工建设或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5)建设方案可行。项目投资规模合理,建设方案可行,建设内容具体,有因定资产投资明细计划;建设规模和内容应与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内容一致;申请资金的使用方向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且有投资明细计划;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明确,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在2-3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6)建设资金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或筹措渠道已落实,资金筹措方案合理。
(7)省、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项目优先考虑。
3.申报材料
(1)惠州市2015年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服务业项目一览表(见附件1)。
(2)惠州市2015年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服务业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3)申请报告书(编制提纲见附件3)。
(4)项目的各类证明文件。(详见附件3)
(二)服务业集聚区
1.支持重点
鼓励建设互联网服务、商务服务、商贸服务、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现代物流、旅游休闲、农业服务等服务业集聚区。重点支持集聚区内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形成招商引资、商务服务、互联网服务、数据服务、知识产权、科技研发、检测认证、管理咨询、融资担保、交流培训、品牌运营、产品展览、休闲服务、生活配套服务等若干项服务功能的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
2.申报条件
(1)发展建设规划可行。符合国家、省、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主体功能定位合理,发展目标明确。区内产业集聚且关联性强形成主体功能和一定的品牌集聚效应,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支撑体系配套比较完善。
(2)建设与管理单位明确。集聚区有明确的专职管理机构,能够有效组织开展集聚区的策划、建设、管理和运营。
(3)符合支持方向。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或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其中公共服务平台应符合产业发展需求,能功行业提供技互联网等技术服务支撑,促进集聚区内相关企业集聚发展和技术创新;公共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教育培训、文化体育、商务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4)建设方案可行。公共服务平台或公共配套设施项目投资规模合理,建设方案可行且建设内容具体。建设目标和绩效目标明确,社会效益突出;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建成后能实现收支基本平衡,具有可持续发展(服务)能力。
(5)建设资金落实。公共服务平台或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或筹措渠道已落实,资金筹措方案合理。
3.申报材料
(1)惠州市2015年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集聚区项目一览表(见附件4)。
(2)惠州市2015年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集聚区项目申报表(见附件5)。
(3)申请报告书(编制提纲见附件6)。
(4)项目的各类证明文件(详见附件6)。
(三)集聚区运营管理机构
1.支持重点。支持集聚区运营管理机构开展集聚区发展的策划建设和运营管理,主要包括:
(1)开展集聚区的调研、统计的规划。收集、整理、发布、分析、管理集聚区统计资料,规划集聚区发展方向和目标,开展集聚区信息交流和对外宣传。
(2)组织集聚区的建设、管理、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3)为入驻企业提供互联网信息、孵化、研发、技术支持、金融、法律、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翻译服务、展示推广、中介交易、市场开拓、业务培训飞事务代理等相关配套的公共服务和创业服务,并设有相关公共服务平台。
2.申报条件
(1)符合支持方向。
(2)有明确的运营管理机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能够有效开展集聚区项目策划、建设和运营。
(5)具备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有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和工作条件。
(6)工作方案可行。工作方案可行且内容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能在今年启动,并在2-3年内成效明显。
3.申报材料
(1)惠州市2015年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集聚区运营管理机构申报表(见附件7)。
(2)申请报告书(编制提纲见附件3)。
(3)项目的各类证明文件(详见附件3)。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1日
(二)各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县(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申才良,由县(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后联合上报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由市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三)请将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四份)统一送市发展改革局并附电子版。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局,赵斌,联系电话:2892236,
邮箱:hz2892236@huizhou.gov.cn;
市财政局,林惠娟,联系电话:2881856)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财政局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