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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珠海交易分团关于第136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0 浏览量:93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5-10/2024-05-30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珠海交易分团关于第136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

 

  根据《关于第136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4〕号),第136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现已启动。现就珠海分团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与形式

  第136届广交会计划于2024年10月15日开幕,分三期举办线下展,其中:

  第一期:2024年10月15—19日;

  第二期:2024年10月23—27日;

  第三期:2024年10月31日—11月4日。


  二、展览内容

  线下展共设置55个展区,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详见附件1),各展区参展展品范围详见:https://www.cantonfair.org.cn/pages/ExhibitCategories。


  三、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即日起—5月20日;

  一般性展位申请:即日起—5月30日。


  四、品牌展位申请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

  (一)品牌展位确认

  第136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请第135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按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确认第136届品牌展位数量(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确认后,请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珠海分团,确认即正式生效。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珠海分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如需增加展位,请在对应展区申请一般性展位,届时将在品牌展位粘连一般性展位安排中予以优先考虑。

  (二)品牌展位动态评审材料提交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展位参展企业可随时向所属交易团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请有意向的企业根据评审相关指引、申报注意事项(相关文件路径:广交会官网首页——参展商——参展指引——品牌展位评审申请指南),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连同所有纸质版材料寄送珠海分团。


  五、一般性展位申请

  (一)参展企业条件

  1、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2、企业出口额须达到最低出口额标准,即流通型企业150万美元,非流通型企业75万美元;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禁止申请展位:

  (1)商务部向社会公告的违规违法企业,在公告期内禁止参展;

  (2)国家环保、海关、税务、市监、外汇、药监等部门通报的违规违法企业,在处罚期限内禁止参展;

  (3)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企业禁止参展;

  (4)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广交会展位且在处罚期限内的企业禁止参展。

  (二)展位申请流程

  1、网上预申报。请有意参展的企业,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完成信息填报后,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

  2、递交纸质材料。申请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将参展申请表、申请展位评审表(附件2)、评审证明材料、多展区企业确认表(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递交至珠海分团。企业应于5月30日前完成上述两个步骤,如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该展位申请无效。

  评审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2023年度纳税证明、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境内外注册商标、高新技术企业、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专精特新企业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资料受理地址(可邮寄提交):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珠海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63号窗口;电话:2682781、2682782。

  3、其他要求。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为强化展位管理,企业展位申请时,须预填展位负责人;有联营参展需要的,须提交联营企业申请信息(限对应展区申请展位在2个及以上的企业),并上传双方联营供货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展位位置(展位号)安排公布后,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展位负责人,且联营参展须在完成联营企业展位号确认后方生效。


  六、注意事项

  (一)广交会官网已设置“参展申请”相关指引模块,企业可通过“参展商——参展指引——参展申请”栏目查看。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二)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三)广交会出口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交易团展位安排公示期内退展的,不纳入企业参展负面评价;在大会完成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完成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四)本次申请仅限线下展展位,线上平台参展申请另文通知。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企业及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所属交易团通知为准。

  (五)“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参展申请渠道。参展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交易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均须通过所属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参展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广东省交易团珠海分团

  2024年5月10日

  (联系电话:3352129、3352136、260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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