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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申报中关于申领2024年东莞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5 浏览量:23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4-22/2024-05-15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申领2024年东莞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相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持续推进“三项工程”深化“技能人才之都”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22〕25号)及《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奖补办法)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22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本次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奖补资金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到2024年5月15日截止。

 

 二、申领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合法经营的,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函且已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

 

 三、申领奖补资金类型及需满足的条件

  (一)申领企业评价奖补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未申领过本项奖补并已开展评价活动的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

  2.申报截止前已开展评价活动(以证书核发日期为准)。(二)申领开展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认定奖补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已开展评价的职业须是《东莞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2023)》(下称《目录》)内职业。其中,企业备案的个别职业(工种)与《目录》个别职业(工种)的对应关系见附件1。

  说明:《目录》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职业(工种)信息为准,但部分企业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目前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职业(工种)信息备案,如果企业备案职业与《目录》信息不一致的,相关对应情况详见附件1。

  2.每个职业只能申领一次,每个企业累计可申请5个职业的奖补。

  3.申领奖补的职业须在申报截止前已开展评价(以证书核发日期为准)

  (三)申领高技能人才认定奖补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一个自然年内企业新增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达1000人次,且当中持有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达 100 人次。

  2.证书统计时间段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内核发证书 1000人次(含)以上,而且当中持有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达100人次(含)以上。

  (四)申领企业等级认定题库建设奖补需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编写指引及相关要求建立题库,并在广东技能人才评价试题评审系统( https://gdtk.epi.net.cn/organization/login/login)提交2.每个职业(工种)只能申领一次,每个企业累计可申请5个职业(工种)的奖补。

  (五)申领企业向社会提供人才评价服务奖补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已取得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函。

  2.为其他中小企业和社会人员提供人才评价服务,且发证人数达 1000 人次。

 

 四、申领方式

  采取线上申报方式,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查询事项“东莞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奖补”,根据提示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企业银行账号等信息,提交后等待审核。

 

 五、其他要求

  (一)各园区、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要严格按照《东莞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奖补办法》做好奖补资金的配套、审核和拨付等工作。

  (二)各申领企业须诚信申领,确保所填写的申领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必要情况下,需配合人社部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