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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番禺区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4-18 浏览量:40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4-17/2024-04-26
  • 项目类型 :
      农业科技/农业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番禺区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行动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番禺区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建设,促进番禺区绿色生态渔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提高渔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水平,结合番禺区实际情况,发布本通告。

 一、支持范围

  广州市番禺区行政辖区内养殖池塘的养殖设施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补助对象为国内已经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水产养殖户,且应符合以下条件:拟改造的养殖池塘在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的养殖区、限养区内;持有选址区域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或承包合同确权剩余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若剩余有效期不足5年,需由补助对象出具承诺函,保证在如需移交第三方单位的情况下,做好移交工作,确保本项目建设的设施、设备完好,可正常运行,移交后第三方单位不进行拆除并做好管护工作,使相关设施、设备在完成验收后至少运行5年。

 

 二、支持建设内容

  主要支持以下建设内容:

  (一)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按照"池塘规整、深度适宜、灌排配套、设施先进、生态优美"的建设要求,对连片池塘进行科学规划和设计,集中实施标准化改造。开展清淤、挖深、塘形改造、固基、护坡以及道路、看护及管理用房、电力、进排水沟渠、管道改造、投饵和增氧等设施规范化改造建设和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环境,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开展整形清淤、护坡道路、沟渠管道、泵房泵站、管理用房等养殖池塘改造相关项目。改造面积包括池塘水面面积和塘基面积。

  (二)养殖尾水达标治理。尾水治理建设标准按照《广州市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技术指导意见》(穗农函[2021]80号) 要求实施,各相关项目建设实施主体根据鱼塘分布、地势、面积等实际情况合理设计、科学布局,建设相应类型的尾水综合治理设备设施并保障有效运行,应用物理和生物净化处理新技术,加快养殖水内循环处理系统建设,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和日常运行监管机制,实现池塘养殖水以循环再利用为主,达标排放为辅。

  (三)建设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支持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养殖水域环境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增氧控制系统、精准投饲系统、远程智能控制系统等。加强养殖水体和尾水水质在线监测。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落实养殖尾水排放属地监管职责和生产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通过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水质状况,为水质的监测和管理提供数据分析和决策依据。推进智慧水产养殖,引导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水产养殖生产深度融合,开展数字渔业示范。

  (四)推广农业引领性技术模式。重点推广农业农村部推荐的重大引领性技术,大力发展"集装箱+生态池塘"集约养殖与尾水高效处理、陆基高位圆池循环水养殖、“零排放”圈养绿色高效循环养殖、渔光一体化分区养殖模式、池塘小水体工程化循环流水养殖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健康养殖模式;多营养层级循环利用、循环水生物絮团、渔稻综合种养、渔菜共生、渔草轮作(冬闲池塘种植黑麦草等)、渔草共作(茜草养殖罗氏沼虾等)、鱼虾贝藻等生态养殖模式。支持提升资源化水处理技术,倡导精准密度集约化养殖和智能化控制技术,支持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养殖水域环境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增氧控制系统、精准投饲系统、远程智能控制系统等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大规模转变传统生产方式,实现水体循环利用、低碳高效零排放、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

  (五)建立管护机制。按照"建管一体"的要求,统一谋划建设、运营和管护,并按有关规定设立管护经费。统筹考虑政府事权、资金来源、受益群体等因素,合理确定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参与管护。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

  对立项建设并达到改造标准且验收合格的鱼塘原则上按照“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每亩最高补助3000元”的建设标准补助,具体按照勘测设计、结算评审确定的金额进行建设和补助;补助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按照工程进度、标段,以结算评审确定且不高于补助标准的资金额度拨付,结算评审单价超过3000元/亩,按照3000元/亩进行奖补;结算评审单价低于或等于3000元/亩,按照结算评审总金额的95%进行奖补。

 

 四、建设期限

  项目立项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五、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实施单位持有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或承包合同;

  (三)其他相关材料。

 

 六、申报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广州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申报材料情况;

  (三)根据报名情况召开专家立项会;

  (四)确定项目对象后进行公示。

 

 七、申报时限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

 

 八、申报地点及电话

  申报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长堤东路69号(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4816678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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