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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量:96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1-22/2024-02-08
  • 项目类型 :
      金融补贴,农业科技/农业补贴
  • 扶持方式 :
      贷款贴息
  • 资助金额 :
      10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市属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现开展2024年度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本次同时开展省级贴息和市级贴息项目申报工作。

  (一)省级贴息项目。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113 号)要求开展广东省级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详见《2024年度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省级申报指南》);

  (二)市级贴息项目。根据《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农规字〔2023〕1号),开展广州市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详见《2024年度广州市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市级申报指南》)。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一是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经营主体、种业企业、市级(含)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市级(含)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性畜禽水产养殖主体(含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代化美丽牧场、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水产健康养殖与生态养殖示范区,简称五类主体),可同时享受省级和市级贴息政策,仅需按照《市级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无需重复申报省级贴息材料。二是除以上五类主体以外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仅可申报省级贴息项目,按照《省级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限额要求。以上五类主体申报省级贴息和市级贴息有关限额允许叠加,即在已申报市级贴息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经营主体申报不超过1000万元)基础上,还可申报省级贴息申请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在线申报要求。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广州市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已上线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因此市级贴息项目需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开展线上申报(查找路径: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市-市农业农村局-公共服务-广州市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100MB2C9235X1344211703Y000)。省级贴息项目线上申报仍通过我局资金管理信息系统(https://112.94.68.237/portal/r/w)开展。

  (四)纸质申报要求。项目申报主体按附件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市级贴息材料按附件要求送至各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省级贴息材料可根据各区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送至区农业农村局或各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

 

  三、区级审核要求

  (一)审核职责。各区农业农村局对市级贴息项目应重点审核辖区内申报主体生产经营是否正常,对省级贴息项目应重点审核申报主体建设项目及贷款用途是否符合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范围,以及是否未获得过区级贴息资金等。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并在贴息项目申报表上加盖公章,汇总填报《2024年度_区广州市农业贷款贴息申报汇总表》(附件3)。

  (二)时限要求。各区农业农村局应积极发动辖区内相关单位申报本项目,于2024年2月8日前,以区为单位将贷款贴息申报汇总表连同贴息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正式行文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处)。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2日

  (联系人:李伊丽、廖志,联系电话:86394932、31231834)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