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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0 浏览量:64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6-12/2023-07-27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利权人:

  为做好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政策兑现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创新驱动发展的引导作用,提升我区知识产权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根据《2023年<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政策兑现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积极申报专利资助资金,不断加大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力度。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9日

  (联系人:吕鸿升、张国梅,联系电话:020-85021819、020-85021816)


  2023年《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政策兑现申报指南

 

  依据《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和《天河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制定《2023年<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政策兑现申报指南》(简称《申报指南》)。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6月12日至7月27日(星期四)18:00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本次全程网上申办,建议各专利权人在7月18日前完成申报资料的提交,避免因为补充材料提交不及时,影响本此申报)。如申报人递交申报资料后存在资料不齐全的情况,应在收到信息补正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本次申报作废,申报人也可在申报时限内重新提交申报。

 

  二、申报条件

  资助资金申报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注册地址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二)具有我区户籍,或在我区工作且居住地址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个人;

  (三)在我区全日制学校学习的学生。

  知识产权专利奖(免申即享):奖励对象为2022年度获得知识产权专利奖的专利权人(申报人)、专利权质押融资:资助对象为2022年度获得银行贷款且无逾期还款记录的企业;支持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为2020年1月1日后新落户本区,运作满一年且单年度代理本区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00件以上的新落户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支持高质量知识产权转化:2022年向企业做出专利转让及实施专利许可并在本区实现专利转化的高校、科研院所。专利综合运用奖励: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分析项目,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与区市场监管局签订两年资助合同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者龙头企业。

 

  三、资助标准

  (一)知识产权专利奖(免申即享项目):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单位和个人、对获得中国专利银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单位和个人、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单位和个人,分别资助30 万元、20万元和15 万元。对获得广东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单位,分别资助20万元、15 万元和10万元。

  (二)对上一年度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获得银行贷款,且无逾期还款记录的企业,按银行贷款金额的3%,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按该笔贷款发生的评估费、担保费或保险费的20%,给予单项最高10万元补贴。

  (三)2020年1月1日(含)以后新落户本区的知识产权

  代理机构,运作满一年且单年度代理本区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00件以上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四)对2022年度向企业做出专利转让及实施专利许可并在本区实现专利转化的高校、科研院所,按照主管部门登记的专利转化交易合同金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合同最高奖励30万元,单个机构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五)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分析项目,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与区市场监管局签订两年资助合同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者龙头企业。该项目为前补助项目,本项目计划立项不超过7项,每项资助30万元。

  (六)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成本总额,且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年度获得区级专利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年度获得区级专利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四、申报方式

  (一)各申报单位、专利权人需根据《2023年<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政策兑现申报指南》要求,通过网上在线提交资助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申请事项预审,上传规定格式的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申报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办理单位网上预审通过后,申报电子材料转至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进行受理审核。申报专利综合运用奖励项目的企业另需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按要求递交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529政策兑现窗口(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经办人员对申报人递交申报纸质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符合要求直接现场给予受理回执。如申报人递交申报资料后存在资料不齐全的情况,应在收到信息补正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本次申报作废,申报人也可在申报时限内重新提交申报。

  (二)申请人如不方便使用网上申请,也可带齐申请材料纸质版、全部申请材料pdf扫描件(分开扫描),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529政策兑现窗口(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办理。

  业务咨询电话:天河区知识产权促进科020-85021819、85021816。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37690264。

  (三)网上在线提交材料使用以下网址:

  1、天河区给予优质专利奖励:

  http://zwfw.gzonline.gov.cn/vuegzzxsb/offerSteps/selfDetection?serviceCode=11440106MB2C8363X64442133006000,7b0b56f97f8557ad562239686d7c37e3

  2、天河区专利权质押融资奖励:

  http://zwfw.gzonline.gov.cn/vuegzzxsb/offerSteps/selfDetection?serviceCode=11440106MB2C8363X64442133002002,f5b88ee29771ced2edd41b5504ebaf17

  3、天河区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http://zwfw.gzonline.gov.cn/vuegzzxsb/offerSteps/selfDetection?serviceCode=11440106MB2C8363X64442133005000,7f60c1e93d2599498c5e29ed88033217

  4、天河区专利综合运用奖励:

  http://zwfw.gzonline.gov.cn/vuegzzxsb/offerSteps/selfDetection?serviceCode=11440106MB2C8363X64442133002001,e37a77dabcc6fa11a440524c1e1b963d

  5、天河区支持高质量知识产权转化

  http://zwfw.gzonline.gov.cn/vuegzzxsb/offerSteps/selfDetection?serviceCode=11440106MB2C8363X64442133007000,57f8c4663e25be1936a6b413ce94ce35

 

  五、申报材料

  (一)知识产权专利奖(免申即享)

  获奖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由知识产权促进科根据中国专利奖和广东省专利奖项目名单筛选拟奖励专利权人名单。在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无惩戒信息并核实企业依法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纳统情况后,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一向专利权人推送政策兑现确认信息。专利权人需提交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及银行账号材料的复印件。获奖单位专利权人有两个或以上的,须指定其中一个单位(天河区)作为申报主体,并提交其他单位均同意指定单位为申报主体的声明(加盖公章)。

  (二)专利权质押融资

  申报单位为质押专利的专利权人,利用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专利权质押登记,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质押登记信息给予确认,并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还本付息。

  网上提交材料需为字迹清晰、盖公司公章pdf扫描文件。

  1.《2023年天河区专利权质押融资资助申报表》及明细清单;

  2.专利权质押服务合同及贷款合同复印件;

  3.用于质押的专利权证书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5.发放贷款、还款凭证等明细对账单、利息单据复印件;

  6.是否申领其它各级专利资助资金情况说明;

  7.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银行账号证明材料复印件;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评估费、担保费或保险费

  1.评估费:评估报告、评估业务委托合同或协议、支付评估费用的银行电子回单和发票的复印件;

  2.担保费:担保合同、支付担保费用的银行电子回单和发票的复印件;

  3.保险费: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用的银行电子回单和发票的复印件。

  4.是否申领其它各级专利资助资金情况说明;

  5.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银行账号证明材料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新落户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1.《2023年天河区新落户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资助申报表》及代理本区发明专利申请明细清单;

  2.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复印件;

  3.是否申领其它各级专利资助资金情况说明;

  4.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账号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除特殊要求外,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亲笔签名,同时提供原件复核。

  (五)支持高质量知识产权转化

  1.《2023年广州市天河区支持高质量知识产权转化资金申报表》;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单位专利交易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单位2022年度专利交易清单,年度专利交易服务合同宗数、所涉专利件数、交易金额等指标,审计依据及审计意见等)。

  3.技术成果转化具体方案(包含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说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技术交易合同中涉及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有效转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在广州市技术交易合同登记机构或区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进行登记的技术交易合同、《登记表》和《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支付技术交易合同费用的银行电子回单(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发票以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成果转化计划书和企业成果转化总结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技术成果转化产品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申报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11.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12.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专利综合运用奖励

  1.申报主体

  企业或者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申报。

  2.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重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知识产权工作有相应的资金投入,有专职的知识产权岗位人员及制度。

  (2)申报企业应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都市工业、数字创意产业、5G应用、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其他专利密集型产业的生产型企业,专利产品收益占比较高。

  (3)原则上每家企业2年内限申报一次。

  (4)联合申报的服务机构应具备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条件,拥有专利导航分析软硬件设施,拥有一批具备导航分析经验的专业人员。

  3.工作任务和要求

  项目应提交完整的专利导航报告,指引企业创新路径和专利布局,针对宏观规划决策提出进一步具体有效的举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企业发展现状分析。

  (2)完成企业重点产品或重点发展领域专利导航分析。

  (3)完成企业重点产品或重点发展领域开发策略分析。

  (4)开展专利导航项目成果应用。召开有企业领导和企业内相关部门及区项目主管部门参加的成果发布会,成果应用产生较好的实践效果,具体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4.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前补助项目。本项目计划立项不超过7项,每项资助30万元。

  5.申报材料

  网上提交材料需为字迹清晰、盖公司公章pdf扫描文件。

  (1)《2023年广州市天河区支持知识产权有效运用资金申报表》;

  (2)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服务能力的材料;

  (3)申报单位的主体资格材料复印件,包括分析人才资质、以往专利导航成果等;

  (4)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材料复印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6.联合申报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鼓励企业委托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或全国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机构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分析等项目,在项目形式审查合格并经评审通过后,企业与区市场监管局签订两年资助合同,给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支持。

  (1)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分析、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等信息分析项目委托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委托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或全国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机构在本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开展信息分析工作的,需提供单位与母公司、子公司的三方合作协议);

  (2)支付委托合同费用的银行电子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资助审核

  (一)审批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织对申报人递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提出资金资助方案及获资助对象名单,经征求天河区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后,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讨论研究,并在天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区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拨付资助资金。

  (二)信息补正

  如申报人递交申报资料后存在资料不齐全的情况,应在收到信息补正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本次申报作废,申报人也可在申报时限内重新提交申报。

  (三)资金发放

  资金发放过程中由于申报人递交的银行信息有误导致退款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联系申报人重新提交银行信息,如5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正确银行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或奖励。

 

  七、资料下载

  2022年度《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直接发布于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不再另行单独通知申报人。相关附件材料可登录上述网址,进入“天河动态/通知公告/其他公告”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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