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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3年《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5 浏览量:80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0-23/2023-11-05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3年《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穗南开管办规〔2023〕2号)和《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实施细则》(穗南司规字〔2023〕2号),我局现开展2023年《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兑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区司法局-公共服务板块,选择具体申报的事项名称,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申报。广东政务服务网集中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1月5日。

 

  二、申报条件

  符合《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穗南开管办规〔2023〕2号)和《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实施细则》(穗南司规字〔2023〕2号)申报条件的机构、组织或企业以及个人。

  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申报地址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预审通过后,需到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需与线上申报材料一致。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1月5日内提交申请,并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申请或未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小姐;联系电话:020-84986612。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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