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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黄埔区关于组织申报风投机构投资企业奖励、 投融合作奖励的通知——投资企业奖励(风投10条2.0)

发布时间:2023-08-22 浏览量:74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8-23/2023-08-29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5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黄埔区关于组织申报风投机构投资企业奖励、 投融合作奖励的通知——投资企业奖励(风投10条2.0)

 

各机构:

  根据《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穗埔字〔2018〕12 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3号)的相关规定,我局现组织申报风投机构投资企业奖励、投融合作奖励。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风投机构投资企业奖励。根据《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穗埔字〔2018〕12 号)第(一)条、《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第二章规定,风险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区内种子期、初创期民营及中小企业且符合政策要求的,按照其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每家风险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二)投资企业奖励(风投10条2.0)。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3号)第六条规定,对投资本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2年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每家风险投资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三)投融合作奖励(风投10条2.0)。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3号)第六条规定,对为本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投后服务,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投融合作并提供投融资服务的,按企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首次所获融资金额(不高于风险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部分)5%给予风险投资企业奖励,每家风险投资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上述申报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查阅。

 

  二、申报时间

  (一)申报辅导期。各机构在组织申报材料的过程中,如有疑问的,可在2023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向区金融工作局咨询,联系电话82114423。

  (二)正式申报期。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将于2023年8月30日至9月5日开放申报。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

 

  三、正式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或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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