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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关于组织202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3 浏览量:102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6-30/2023-07-17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关于组织202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3〕30 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本次项目入库支持设计成果产业化,相关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2。

 

  二、项目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项目采取网上填报、纸质文件报送两种方式同步进行。其中,网上填报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申报人填报完毕后提交管理员审核。申报单位须在7月17日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纸件提交: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完毕后,在系统提交给区初审,如区初审将项目申报材料退回修改,申报单位须于7月19日17:00前完成修改、重新提交、区审核并返回申报单位打印等全部网上流程,并于7月19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带水印)导出打印(一式两份)、盖章后,报送至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

  1.初审: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2.收集纸质材料: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须在7月21日前将盖章的推荐文件、带水印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我局。

  3.系统确认:将报送的项目在申报系统中进行确认,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上传。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具体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推荐本区域内的优势传统产业、重点产业链的链主企业、工业设计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或实力较强的机构申报,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择优推荐。按要求做好入库项目后续专项审计、绩效评价、日常监管等工作。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贺灿明,电话:8312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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