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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受理2023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创业计划入库培育企业租金补贴及“里程碑”发展奖励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2 浏览量:74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4-12/2023-05-31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市科技局关于受理2023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创业计划入库培育企业租金补贴及“里程碑”发展奖励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东莞市扶持科技人才创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东科〔2022〕9号),为贯彻落实入库培育企业的租金补贴及“里程碑”发展奖励的扶持措施,我局现组织开展2023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创业计划入库培育企业租金补贴及“里程碑”发展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东莞市科技人才创业计划入库培育企业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

  东莞市科技人才创业计划入库培育企业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填写并提交租金补贴和“里程碑”发展奖励申请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二)网上审查

  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3年6月15日前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市科技局业务科室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线上审核。

  (三)提交书面材料

  通过审核受理的企业打印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以A4规格打印并胶装),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镇街(园区)主管部门收集、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7月7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窗口。


  三、有关说明与要求

  (一)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发动辖区内入库培育企业申请,并按要求和时间推荐报送到市科技局。

  (二)申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将申请资料递交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包括审查申请表填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合理性,核对申报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

  (三)申报企业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四、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引进智力管理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杜柱康

  联系电话:22831346

  (二)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窗口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一区综合窗口

  联系人:谢凤娟

  联系电话:22835972


  特此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2日

  (联系人:引智科 黄志钧、杜柱康;联系电话:22831346)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