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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工信委关于遴选“2018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质量品牌提升工程”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16 浏览量:154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5-17/2018-06-24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 资助金额 :
      96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工信委关于遴选“2018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质量品牌提升工程”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18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我委遴选4家单位承担“2018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起止时间

  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4日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工业行业协会。服务广州市工业领域的行业协会。

  (二)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及社会组织评级3A级以上。

  (三)具有主持和配合政府部门组织开展品牌质量相关工作或开展大型活动经验,具有比较充足的内部资源条件和外部协作力量的单位优先。


  三、委托事项内容及工作经费

  (一)委托事项内容。(受托项目承担单位均需根据自身所对应的行业作为推进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工作对象完成本部分所有内容)

  1、通过一系列推广活动,推动所选取行业内100家以上企业参与质量品牌提升活动,推动行业内20家企业运用卓越绩效、精益生产、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生产管理模式和方法,解决企业目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2、开展工业行业调查。分析工业行业推进《广州制造2025战略规划》重点任务之“提升4品牌质量”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并提交一份工业行业品牌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的分析报告(2017年度)。

  3、在工业行业内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活动。以卓越绩效、精益生产、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生产管理模式和方法为主题,提交3个以上企业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的案例。

  4、以工信部出台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为重点,指导企业按照《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逐步建立和实施品牌培育管理体系。2018年组织10个以上的企业申报工信部的品牌培育试点企业(根据工信部今年开展品牌培育的具体文件执行)。

  5、大力培育工业行业的“工匠精神”。树立和宣传“工匠精神”的内涵和实质。在行业内开展培育“工匠精神”活动,并提交1-2个开展培育“工匠精神”工作做得比较好的企业案例。

  6、提交工业行业内5个以上优秀品牌的成长经验和案例。通过品牌的打造、培育、营销、成名、传播、维护、推广、提升等历史过程和典型事件及成长经验。提炼品牌的文化内涵、思想观念、工匠精神、市场价值等内容,编制系列品牌故事。

  7、开展总结评比活动。通过开展2018年提升质量品牌活动,由中标单位以其名义组织评比活动,包括制订评比标准,对积极参与、成果显著的企业进行评选,评出10个的质量品牌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8、结合2018年工业行业开展提升质量品牌工作,逐一对照上述的七项服务内容,提交一份完成服务内容的综合总结报告。

  以上所有工作及材料必须在2018年11月前完成并提交我委审定。

  (二)所需材料。

  1.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工作计划(包括研究思路、人力投入、提交结果及形式、提交结果时间、经费使用、研究成果质量承诺等);

  6.项目报价及其明细。

  (三)工作经费及付款方式。

  单个机构总工作经费不超过24万元人民币,共计不超过96万元。


  四、验收方式及标准

  受托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受委托工作,交付成果报我委审定验收。


  五、项目意向书提交要求及地址

  有意参与的机构请按照本公告第二项要求提供说明材料(一式五份,电子光盘一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请于5月24日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改造与创新处(越秀区府前路1号综合楼713室,邮政编码510032)。我委将按程序择优遴选,通知中标单位协商签订委托协议。


  六、咨询电话

  020-83123943(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