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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珠海市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0 浏览量:71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2-09-20/2022-09-23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奖励
  • 资助金额 :
      5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入库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消费枢纽工程,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入库工作的通知》及上级部门推进消费枢纽建设入库事项的工作要求,按照先入库项目后安排资金的原则,现请高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

  《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入库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主体

  符合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入库的高新区相关企业

  三、申报指南
  详见附件1: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申报指南。

  四、相关要求
  各申报企业请填写入库明细表(详见附件 2),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提前准备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月9月23日前完成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小姐,联系电话:3629743。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