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广州市关于开展第三批“定制之都”示范评选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关于开展第三批“定制之都”示范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8 浏览量:208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7-28/2022-09-09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公共/示范平台,龙头/标杆/骨干/示范企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定制之都”示范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广州市推动规模化个性定制产业发展建设“定制之都”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及时发现、总结、分享规模化定制经验成果,现将开展第三批“定制之都”示范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第三批“定制之都”示范征集将重点面向家居、汽车、时尚服饰(含服装、珠宝、皮具、美妆日化等)、智能终端(含智能机器人、电子信息等)等消费领域,评选一批规模化定制示范企业、平台、体验馆。


  二、评选类别

  (一)示范企业。在商业模式、生产与服务模式、价值链重塑和生态链营造等方面具有创新引领作用,为企业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创新思路及经验。分为规模化个性定制、按订单生产和反向定制三类,企业应具备生产制造能力。

  规模化个性定制是依托在线设计平台,应用工业互联网可实现零件标准化、部件模块化、产品个性化,具备柔性高效的生产能力,为企业带来新竞争优势。

  按订单生产是基于电商平台,链接上游工厂与下游消费者,实现按订单生产、制造相应的产品。

  反向定制是基于大数据挖掘和分析用户需求,应用工业互联网打通订单、设计、生产、服务等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实现消费者的需求指导生产。

  (二)示范平台。通过数据互联互通,能较好解决企业在需求获取、在线设计、柔性制造、供应链管理、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规模化定制关键环节的典型问题。平台运营时间须满一年(按申报截止时间计),应在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服务模式等方面均已取得一定成果。

  (三)示范体验馆。在成熟商圈、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区域,建设线上服务与线下体验相融合,集展示、互动体验、销售等于一体的综合型定制消费体验场所。利用5G、人工智能、虚拟/增强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普及定制消费知识技能、丰富定制消费体验、培养定制消费习惯。既可以是集展示、体验、销售、培训于一体,汇聚和展示不同厂家的综合类定制消费体验馆,也可以是展示销售自主研发产品和服务为主的自有定制消费体验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申报材料要求实事求是、描述详实、重点突出、精炼简洁、逻辑性强,杜绝虚假和夸大。

  (三)申报单位可申报一个或多个示范类型。

  (四)鼓励已获得“定制之都”培育的单位申报。


  四、组织方式

  (一)申报单位应填写《广州市“定制之都”示范申报书》(附件1),并将随附材料(纸质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两份,可编辑电子版一式一份),并向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单位名单,于9月9日前将推荐名单(附件2)和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我局(生产服务业处)。相关电子文档可通过我局官网(www.gzii.gov.cn)“政务信息公开-通知”栏目下载。


  五、其他事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评审、公示等程序后,择优进行示范培育、案例推广。“定制之都”示范有效期为五年,入选单位在有效期内如发生经营状况重大改变,自动撤销示范资格。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8日


  (联系人:市工信局,贺灿明,电话:83123981;中国个性化定制联盟,高洋,电话:17724014165)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