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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天河区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资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5 浏览量:189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7-25/2022-08-18
  • 项目类型 :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中央奖励资金补贴安排的通知》(穗工信函〔2022〕130 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专项资金补贴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19〕1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22〕1号),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安装的非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充电基础设施产品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带有 CMA或 CNAS 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应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二)建设前已在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登记。

  (三)建成投运、验收合格(按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等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

  (四)未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政补贴。同一项目不得跨区申报和重复申报。

  (五)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接入羊城充监管平台(羊城充与粤易充两平台已实现互联互通,申报企业只需向羊城充平台申请开具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接入证明由羊城充平台负责加盖粤易充平台的公章)。

  (六)申报企业(即项目投资主体)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建成并正常营运的充电基础设施总功率不少于 2000 千瓦(由羊城充平台在开具的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里予以说明)。

  (七)本次补贴资金项目申报或办理充电设施建设(预)登记表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不给予资金补贴。


  二、资金补贴标准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接入羊城充监管平台:直流桩 120-300 元/千瓦、交流桩20-60 元/千瓦、换电设施 600-800 元/千瓦。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接入羊城充监管平台:直流桩 100-125 元/千瓦、交流桩15-25 元/千瓦、换电设施500- 600 元/千瓦。


  三、申报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在2022年8月18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园区科,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书材料包括:

  1.封面(见附件)。

  2.目录。

  3.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4.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内容、实施效果、充电站点照片等)(见附件)。

  5.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并提供对应的天河区科工信局盖章的(预)登记表。

  6.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申请2019-2021年度资金补贴对应年度财务(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和税务信用登记材料(税务信用登记表、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羊城充平台开具的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申报企业(即项目投资主体)此次在天河区申报充电基础设施总功率少于 2000 千瓦,但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建成并正常营运的充电基础设施总功率不少于 2000 千瓦,由羊城充平台在开具的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里予以说明)

  8.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充电基础设施产品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充电设备购买合同,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申报企业设备为自主研发或组装生产,不能提供购买合同及发票的情况,企业可以提供充电基础设施材料的采购合同、发票,或是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

  10.按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等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形成的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申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有效期要包含2022年7月,7月(含)以后到期需要续保。

  13.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在2018年度(含)以前接入羊城充且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财政补贴需如实填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已补贴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1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材料清单的顺序胶装成册(含封面、目录及页码),并加盖骑缝公章。

  2.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材料需提供可编辑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

  3.纸质材料报送至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2号楼1009房间,电子版发送到邮箱:pengjiany@thnet.gov.cn

  4.经审查,申报资料不符合相应要求时,办理单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限期5个工作日内整改并报送补正资料,逾期未完成整改并提交补正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特此通知。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5日


  (联系人:彭建勇 联系方式:020-38622404;邮箱:pengjiany@thne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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