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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十类信息全公开

发表于:2018-06-12 关注 
  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近日,贵州省出台政策,明确规定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重点行业项目审批和核准信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等10类信息要重点向社会公开。

  贵州: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十类信息全公开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12日 19:16:00  来源:中国发展网



  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近日,贵州省出台政策,明确规定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重点行业项目审批和核准信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等10类信息要重点向社会公开。

  推进批准服务信息公开。编制统一规范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指南,将重大建设项目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服务事项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推进批准结果信息公开。具有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的各地各有关部门,除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外,应当细化公开以下事项:重大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湖)预审意见或审批结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推进重大建设项目过程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应当与贵州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实时交互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汇总发布。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等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推进征收土地信息公开。市、县人民政府在实施土地征收时,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府征地信息公开规定和要求,主动将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在规定时限内告知利益相关方,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推进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公开。负责履行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将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相关信息及时告知项目法人单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推进施工有关信息公开。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实施重大建设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应监督指导项目法人单位公开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

  推进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公开。项目法人单位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的监督,主动公开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信息。

  推进竣工有关信息公开。各有关部门在管理重大建设项目过程中,应将重大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推进重点行业项目审批和核准信息公开。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重大交通工程、重大能源资源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行业的重大建设项目,持续加大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力度。

  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政府以财政性资金或国有资源资产作价入股的方式参与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法律依据和投融资政策、项目进展、样板工程、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加大对资本参与方式、合作模式、回报机制等信息公开力度,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加强公开渠道建设,促进公开方式更加便民实用。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对省、市、县三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进行集中公开。市、县政府及省各有关部门要在本地本部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相应栏目,并负责做好省级专栏的信息内容保障。除政府网站外,还要通过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等多种渠道和途径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充分利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省和市(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推进全省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共享。探索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管理,可向社会公开的,在各市(州)信用网站和“信用中国(贵州)”网站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依法答复公众提出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项目法人单位可利用现场公示、网站公布等多种渠道或途径对项目信息进行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